关于支持街道工业集中区高质量发展的五条措施(试行)
为全面贯彻落实区第十四次党代会决策部署,推动《秣陵街道工业集中区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落地见效,在区政府连续三年每年安排2亿元专项资金用于支持中小工业集中区高质量发展的基础上,结合街道工业发展实际,制定五条措施如下:
一、支持范围
相关政策措施用于支持秣陵工业集中区、东善桥工业集中区注册纳税的项目主体、入驻企业的自主转型、项目嫁接、融资补贴、完善手续等。
二、政策措施
1.支持企业自主转型
支持有条件的企业自主转型、扩产增效,完成竣工投产,按企业自主转型实际投入额的3%给予奖补,投产达效后亩均税收同比增长超过30%的,再给予企业自主转型实际投入额2%的奖补,单个企业累计不超过100万元。
2.鼓励优质项目嫁接
鼓励优质企业嫁接集中区低效地块,提升集中区亩均效益水平。对企业签署正式嫁接项目协议,完成项目投产且亩均税收超过20万元,按企业项目嫁接实际投入额的5%给予奖补,单个企业不超过100万元。
3.盘活利用闲置资产
对集中区企业利用闲置厂房引进优质工业企业承租,且亩均税收达到20万元的,给予出租企业不超过5%的租金补贴,承租企业不超过10%的租金补贴。
4.支持企业品牌资质培育
鼓励工业集中区内企业申报国家级、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一次性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奖励(集中区外企业参照执行)。
5.奖励企业规模增长
工业集中区内注册纳税的小微企业,首次升入规模企业并按时报送统计报表,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工业集中区外企业参照执行)。
三、附则
本措施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暂定为1年(后期根据政策实际效果进行调整)。每个企业主体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享受奖补资金;企业上市、小升规,获得“专精特新”企业、独角兽企业、瞪羚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等资质,以及技术改造的,仍享受国家、省、市、区相关扶持政策。具体内容及其他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