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村镇锦绣新村二层商铺东楼租赁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开招标公告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商业管理办公室的委托,现就陈村镇锦绣新村二层商铺东楼租赁项目进行第二次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项目名称:陈村镇锦绣新村二层商铺东楼租赁
二、项目编号:0658-1201SZTCE205
三、招标内容及数量:
包号 | 项目内容 | 数量 | 单位 |
01 | 陈村镇锦绣新村二层商铺东楼租赁 | 1 | 项 |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四、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 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经营的企业或持有合法身份证件的自然人;
2、 自然人投标人必须持有合法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件,并提供符合本次招标规定的租赁用途声明(格式自拟);
3、 企业投标人必须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提供符合本次招标规定的租赁用途声明(格式自拟)。
4、 投标人必须在招标代理机构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公示/ 0658-1201SZTCE205
公示时间:北京时间2012年9月13日~2012年9月19日
依据《广东省实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现将本项目招标文件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进行公示,由投标人自行。
六、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12年9月13日起至2012年9月19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佛山市禅城区绿景一路32号六层602单元)登记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邮购须另加60元人民币)。
七、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下列文件:
1、 企业投标人须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供原件核对;
2、 自然人投标人须提供本人合法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加签名)并提供原件核验;
3、 所有投标人均需提供租赁本招标项目的租赁物的计划用途声明(格式自拟),该计划用途须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八、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和截止时间:2012年10月9日9时00分至2012年10月9日9时30分止(北京时间)
九、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陈村镇建设大厦三楼2号会议室
十、开标时间:2012年10月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十一、开标地点:陈村镇建设大厦三楼2号会议室
十二、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期前1个工作日,以光盘内“投标确认书”格式传真通知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是否参加本次投标。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 电话: 0757-83939001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 保证金办理联系人:*** 电话:0757-83939009 传真:0757-83939018 联系地址:佛山市禅城区绿景一路32号六层602单元 | 招标人: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商业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 电话:0757-23351225 联系地址: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建设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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