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区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第25号建议的答复
李伟源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恢复916公交路线的建议》(第25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关于市民提出降低鸡永路高度,让916公交线路通过的建议,前期,我局已联同伦教城建局、鸡洲村委会等相关职能部门到实地勘察,对恢复公交线路的可行性作分析评估。由于鸡永路与新市良路桥高度差仅有2.5米,而公交车高度有3米,故公交车不能通过。若要满足公交车安全通行的需求,则鸡永路必须降低至少1米的高度,但由于该路段位于河涌边,若降低路面高度至河道水位之下,则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因此,目前该路段并不具备通行公交的条件,望理解见谅。
今后,我们将继续结合镇街路段道路交通组织、公交线网布局、市民出行的实际需求和出行特点等因素,不断优化完善公交线路班次密度和运营效率,满足广大市民的公交出行需求。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提出的宝贵意见。
此复
佛山市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
2016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