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业县2021年秋季学期城区小学一年级招生预报名的通知
为准确把握2021年秋季学期城区小学服务范围内一年级入学学生数,确保新学期开学工作有序开展,决定在2021年5月24日至6月13日开展城区一年级新生入学预报名工作,请符合入学条件的家长务必于规定时间内在微信公众号上搜索“乐业发布”的新生报名系统报名,同时准备好相关材料待审核,不参加报名的将无法安排学位。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 报名条件
至2021年8月31日已年满6周岁(即2015年8月31日24时前出生)的儿童,学区学校按以下学位类型顺序招生。
A类学位:县城四大社区户籍有房产,即入学儿童户籍是城区四大社区内户籍,父母在城区内有稳定住房,并实际居住。
B类学位:非城区户籍干部职工子女,即适龄儿童非城区户籍,父或母(或无父母的其他合法监护人)在县城单位或企业工作,属在职在编干部职工。(属县政府招商引资企业法人、企业管理层子女享受本类)
C类学位:非城区户籍有合法住房子女,即适龄儿童与父母非城区户籍,但在城区内购房或自建房,且户主和房产证(不动产权证或建房许可证、土地规划许可证)权属人属于父母(或一方),并已实际居住半年以上(2021年2月28日前入住)。(扶贫易地安置户子女享受本类)
D类学位:单位、企业务工随迁子女,即适龄儿童与父母非城区户籍,父或母(或无父母的其他合法监护人)在县城单位或企业务工,并从2020年9月起连续缴纳“五险”或住房公积金。
E类学位:经商随迁子女,即非城区户籍适龄儿童,父母(或一方)在城区内经商(法人)并已办理营业执照满一年以上(2020年8月31日前办理)。
二、需提交的材料
(一)户籍证明: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的户口。
(二)房产证明: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登记时间为2021年3月1日前)的原件和复印件,房产性质为居住用房(不包括商铺、车库、棚户等),房产证权属人100%产权应为适龄儿童父母房产权属人,若房产权属人为祖父母(外祖父母)的,需为同一户并提供适龄儿童父母双方无房证明;自建房未办理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的,需提供土地规划许可证、建房许可证的原件和复印件,权属为适龄儿童父母,入住证明(房屋所属的村、社区委员会开据);易地扶贫安置户需提供易地搬迁购房协议、入住证明(易地搬迁专责小组开据)。
(三)工作单位证明:工作单位开据在职在编证明,2021年1个月工资信息。
(四)“五险”或住房公积金证明:有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险局出据的父(或母)交纳“五险”证明或百色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据的住房公积金缴费证明。
(五)经商证明:父(或母)为法人的营业执照(2020年8月31日前办理)原件和复印件及对应店铺(摊位)图片(彩色)。
(六)居住证明:村(社区)开据的住所证明,2021年其中1个月的用水或用电***。
凡提供虚假材料、扰乱招生秩序的,列入诚信黑名单,并依法向相关部门报案处理。对列入诚信黑名单的,所产生一切后果由家长(法定监护人)承担,在招生结束后,本县户籍学生由教育局调剂到服务区学校入学。
A类学位需提交:(一)、(二)、(六)项材料。
B类学位需提交:(一)、(三)、(六)项材料。属县政府招商引资企业法人、企业管理层子女的还需提供政府招商引资审批相关文件,企业管理层人员提供任命文件(于2021年6月1日前任职。)
C类学位需提交:(一)、(二)、(六)项材料。
D类学位需提交:(一)、(四)、(六)项材料。
E类学位需提交:(一)、(五)、(六)项材料。
三、材料审核时间
2021年6月15日至25日(周末除外)的上午8:30-12:00、下午15:10-18:00。具体安排如下:6月15日至18日,在三乐社区委员会办公室现场审核;6月21、22、23日在新兴社区委员会办公室现场审核;6月24、25日在新业社区委员会办公室现场审核。家长根据方便可在审核时间内到其中任何一个现场提交与所报学位类别相符的证明材料(原件和房产证、营业执照的复印件)。超过审核时间,不再受理。
四、 录取程序
城区小学包括县城第一小学、县城第二小学、同乐镇中心小学(那龙校区、立新校区)、同乐镇九利村小学。根据预报名人数、类别和学校招生任务来划定各校招生区域,招生顺序为A 类→E类(A类学位为服务区户籍生源,B→E类为随迁子女生源)逐类招生,学位招满即停止招生,余下的适龄儿童由教育局统一调剂,禁止学校擅自招收条件外适龄儿童学生入学。
五、 报名途径
在手机微信公众号上搜索“乐业发布”,点击“关注”,关注后点击页面右下角的“政民服务→报名系统→新生入学报名管理系统→小学新生入学报名”,阅读“乐业县2021年秋季学期城区小学一年级招生预报名的通知”并弄清报名事项后,点击“开始报名”,录入信息核对无误后点击“提交”。
乐业县教育局
2021年5月24日
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