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价格信息(第三期)
(第三期)
顺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 2009年12月3日
我区调整供水价格
根据区政府对我区自来水行业进行整合和广东省物价局《关于继续深化供水价格改革促进节约用水和水环境保护的通知》(粤价[2008]421号)要求,我局于2009年9月29日上午在华桂园举行了佛山市顺德区调整自来水价格听证会,在充分听取社会各界代表意见的基础上,并经请示区政府同意,出台了《关于调整我区自来水价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顺规通[2009]16号)。对用水分类进行了重新划分,分为居民用水、工业用水、商业用水及特殊行业用水四类;合理调整全区自来水价格,民用水价格实行全区统一,其他类别用水分片定价,自10月1日起正式实施。同时落实价格惠民政策,对低保、保收入家庭、残疾军人、烈士遗属等优抚对象实施用水优惠政策。近日,针对在新水价实施过程中反映的突出问题,我局与有关部门一起,在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对特殊行业的界定和用水忧患政策做出了补充说明。
出租车行业管理收费标准出台
根据佛山市物价局、交通局《关于加强出租汽车行业收费管理的通知》(佛价〔2009〕195号)精神,我局针对出租车的收费管理问题,牵头会同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进行认真的调查研究,充分听取和了解交通运输协会和区内六家出租车公司的意见及经营情况,形成《顺德区出租汽车收费政府指导价》。
指导价统一了我区出租汽车企业收费的具体项目和标准,规定企业严格按照指导价目录向司机收取承包费、一次性合同保证金、电召调度服务费和GPS智能管理系统服务费以及按实收取的代收代支项目,除此之外不得另行收取其他费用。我区出租车行业收费政府指导价的出台,填补了我区出租车行业收费管理方面的空白,也是市内首个出台的有关出租车行业收费管理政策性文件。
价格监督检查工作动态
一、开展药品阳光采购专项检查
11月17日至19日,我局与区卫生主管部门开展为期三天的全区医疗机构药品阳光采购专项检查工作,在价格方面未发现有违规行为。
二、开展教育收费专项检查
根据省物价局等七部门《转发国家发改委等七部门关于开展全国教育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粤价[2009]239号)要求,我局认真组织落实相关工作,对全区教育收费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专项检查工作,11月中旬为各学校的自查阶段,11月下旬为重点检查阶段。 我局在11月25-27日,会同区教育局、财税局、政务监察和审计局、文体旅游局等组成重点检查工作组,对大良等六个镇(街道)共十一间有代表性的学校进行了重点检查。通过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作出整改措施,从多方面理顺学校的教育收费项目,营造我区良好的教育环境。
三、及时开展甲流疫苗价格检查
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严厉打击注射甲流疫苗乱收费行为的紧急通知》(发改电[2009]288号)的要求,我局及时协调卫生部门及市、区各大媒体,对区疾控中心甲流疫苗接种收费情况进行检查。通过检查发现,区疾控中心较好地落实了“知情同意、自愿、免费”的接种原则,受到了群众的好评。我局也未收到过关于甲流疫苗接种乱收费的投诉。
价格监测工作动态
受近期雨雪天气影响,农产品蔬菜价格波动加大,连续一周整体上涨;猪肉价格持平;鸡蛋、牛羊肉价格微涨;成品粮、食用油、水果、奶类价格基本稳定;液化气价格继续上涨;口罩及抗流感药物价格总体平稳。截至11月24日,我区价格监测调查情况如下:
一、蔬菜、粮、油、肉等副食品价格情况
受雨雪天气影响,影响农产品蔬菜生长期及运输,价格波动加大,连续一周整体上涨,同时由于出行不便和担心菜价持续上涨,部分市民购买量相对比平日多,短期内放大了市场需求。市场主销产品(每500克)菜心3.20元、芹菜2.80元、大白菜1.80元、萝卜1.20元、土豆1.50元、鸡蛋4.20元,与上月环比上升20%至40%幅度不等,随着天气渐暖,蔬菜价格也会逐渐下降并恢复正常。
粮食市场价格平稳,珍珠米、面粉(富强粉)、丝苗米、波汶面零售价每500克分别为2.00元、3.00元、3.10元、5.80元,与上月环比基本持平;
食用油市场价格。金龙鱼花生油零售价80.80元/5升,稳中有降, 与上月环比下降5.5%;金龙鱼大豆调和油零售价52.50元/5升,与上月环比上升基本持平;
受年底生猪出栏量多,收购价格下降的影响,猪肉零售价格与上月环比基本持平。瘦肉零售价为11.00元/500克,肋条肉8.60元/500克、排骨13.00元/500克。
水产品价格基本持平,价格稳定。冰鲜带鱼零售价7.9元/500克;草鱼零售价5.50元/500克,环比上升1.60%。
二、成品油、液化气价格情况
我区成品油价格按国家规定,最高零售价从2009年11月10日零时起进行调整,其中90号汽油(Ⅱ)5.87元/升,93号汽油(Ⅱ)6.33元/升,97号汽油(Ⅱ)6.85元/升,0号柴油(Ⅱ)6.13元/升。
受国际原油价格上升的影响及国内厂家提价等因素,液化气因进货价格上升,零售价格随之小幅上升,我局也于2009年11月20日起,对我区瓶装液化石油气(14.5公斤)最高销售限价再次进行了调整,现每瓶由原来的91元增加到95元,另送气服务费3元不变;瓶组供应液化石油气民用气价由原来的16.1元/立方米增加到17.1元/立方米。由于近期液化石油气进货价格维持在较高水平,企业的经营成本出现倒挂,禅城和南海的气价均略高于我区,为兼顾经营者和消费者双方利益,我局近期也将对液化石油气价格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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