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平镇乐平村汉塘股份经济合作社公共设施用地招租公告
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乐平村汉塘股份经济合作社委托,定于2020年7月14日上午10时正在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2室对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乐平村汉塘股份经济合作社“村面公共设施用地”(土名)土地进行招租。本项目采用明标的方式进行竞投,欢迎有意参加竞租的人士前来参与。
由于现在是疫情防控期间,需做好人员进场管控,请各位配合相关工作,提前40分钟到场办理进场手续,请所有到场参加人员严格按照《疫情防控期间农村集体资产交易须知》(详见***)要求执行及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没有提供证明材料的不得进场参加。
一、标的物基本情况
资产类型:公共设施用地;
二、区域划分:
1、村大巷面、巷道、中心巷内的土地属于本村村民(下称村民)自有使用,不纳入租赁范围。
2、北头新倒的水泥路、南头停车场及村周边未开发利用的土地,均纳入出租范围,承租人可经营使用,村民自有车辆亦可停放。
三、关于场地使用要求
1、村民自有车辆可在村面公共设施用地范围免费停放车辆。
2、承租人使用村面公共设施用地用作经营的,其经营方案需经乐平村汉塘股份经济社同意,方能实施。
四、土地租赁起止期限:2020年8月1日-2025年7月31日,为期5年;
五、交易年底价和保证金:
六、场地管理要求:
1、中标者要对村民车辆进行统一登记,自行购置必要的设施和安排人员开展工作。
2、村小组要协助中标者对村民及其他外来车辆停放进行文明管理、规范管理,协调解决相关矛盾和纠纷。
3、中标者自负盈亏开展业务,并保持村面公共设施用地整洁。未经村小组同意,不得私下变更经营方案,其经营行为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中标者自行负责。
七、竞投意向人准入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单独或联合参加竞投。
八、村面公共设施用地租赁采用明投方式竞价,按照价高者得方式确定最终竞得人。每次叫价加价不得少于500元/年或500元/年的整数倍。
九、有意投标的竞投人于2020年7月12日下午5时正前将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元)交易保证金以转账方式汇入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账户,转账时请在备注栏注明相关项目交易保证金投标人姓名,本项目交易保证金编号为0320015,报名截止时间以汇款凭条时间为准。竞投人于2020年7月14日上午9时20分后带交易保证金汇款凭证及相关身份证明文件的原件办理进场报名手续,2020年7月14日上午10时正前未到场办理报名手续不得参与竞投。
十、关于相关身份证明文件要求如下:
1、凡企业法人竞投,须持有有效营业执照或机构代码证(复印盖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个体经营者竞投,须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复印盖章)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自然人竞投,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法人、其他组织非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与委托代理人到公证机构出具;
十一、为避免对标的物不了解竞得后对标的物产生各种质疑,请有意竞投者于招投报名期间联系村长到现场了解标的物具体情况。不清楚标的物情况也不到现场了解情视为接受标的物现状,后果自负。
十二、合同签订及承包款缴纳要求
1、竞得人必须在中标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否则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汉塘股份经济合作社有权没收交易保证金。未投得的竞投人,交易保证金在竞投完成3个工作日内退回。
2、关于承包款缴纳竞得人必须在签订合同时交清合同保证金及租金,每年的承包款,必须在当年的6月10日前交清。
十三、注意事项:请竞得人认真审阅合同条文。
十四、报名汇入交易保证金账户
户名: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4444 2601 0400 11026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佛山三水支行
十五、联系方式联系人:
(一)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39****7113/137****9917。
联系地址: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汉塘村。
(二)联系人:陆先生 ,联系电话:87390317
联系地址:三水区乐平镇府前路1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0年7月1日
***:疫情防控期间农村集体资产交易须知.docx ***:汉塘停车场合同.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