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佛山市储银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单体规划修改方案批前公示的通告
佛自然资明告〔2020〕139号
关于佛山市储银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单体规划修改方案批前公示的通告
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本局对位于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新圩)陀柳开发区的项目佛山市储银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规划修改方案进行批前公示,欢迎公众提出宝贵意见,具体事项如下:
一、申请单位:佛山市储银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佛山市储银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厂房及附属设施建设项目
三、修改情况:
1,办公楼二层及以上层,由原图纸每层高度3.6米改成每层3.2米,建筑高度由原来的18.9米改成17.75米;
2,挤出车间一、挤出车间二原有楼梯间首层增加开向室外的门,5轴交A轴及6轴交L轴位置各增加一个疏散门;
3,挤出车间三4-5轴交A轴及14-15轴交A轴位置原有门改为门洞;
4,注塑车间原有的间隔删除,保留车间原有的注塑电房,电房功能改成控制室;5-6轴交N轴及13-14轴交N轴位置原有门改为门洞;控制室增加一个门;
5,厂房二层平面图补充了生产火灾危险性类别;
6,本次修改不涉及面积及指标变化。
四、公示时间:2020年3月25日—2020年4月3日
五、公示地址:项目建设现场
六、公示网站: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aoming.gov.cn/)
七、建言渠道反馈方式:
1.信函:请邮寄至“佛山市高明区竹园路19号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高明分局”,邮编:528500。
2.电子邮箱:gmghfdz@163.com
3.联系电话:0757-88635875
4.有效反馈意见时间:公示期间,逾期视为放弃。
5.有效反馈意见方式:信函及电子邮件,并必须留下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及反对的理由,如果认为申请事项关系个人重大利益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造成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有效的反馈意见,将作为行政许可的参考。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高明分局
2020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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