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监管提升辐射安全水平
我市辐射安全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和底线思维,多次组织开展全市涉源单位辐射安全隐患排查专项行动,彻查各类安全隐患及薄弱环节,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隐患,确保全市辐射环境安全。为进一步增强辐射安全,辐射安全管理要从以下三方面做好工作。
一、辐射档案管理。核技术利用单位辐射安全管理档案应按照不同类别分类建档,由专人负责集中管理,并达到长期保存要求。包含行政审批文件,辐射管理规则制度,岗位培训与教育档案,场所和个人剂量监测报告,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管理及记录,年度评估报告及历次监督检查记录,根据档案可了解核技术利用单位及放射源使用等情况。
二、源库管理。源库建设直接关系放射源安全,源库辐射防护与保卫制度落实是重中之重,对于放射源出入库要做好记录,源库场所辐射剂量要低于验收标准,配备安全联锁、报警装置,双人双锁,实时监控,设置电离辐射警告标志,配备防护用品、监测设备。
三、作业现场管理。现场作业使工作环境具有更多不确定性,警戒与防护措施更要严格落实。现场需按要求使用监测设备做好分区管理并设置警戒线、警示牌,现场操作人员需佩戴个人剂量计,检查人员与防护、监测设备是否与现场作业信息表对应,检查临时源库建设与防盗、安全管理制度是否符合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