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和鸿塑料包装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6月02日发表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佛山市和鸿塑料包装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0年6月23日至2020年6月30日),如对项目在环保方面有任何意见的,请在公示期内通过来电、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中山路8号佛山市生态环境局高明分局,邮编:528500 联系电话:0757-88988678 传 真:0757-88988816 邮箱:gmhbgh@163.com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佛山市和鸿塑料包装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 |
建设单位 | 佛山市和鸿塑料包装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和丽路39号(车间四) |
环评机构 | 广东顺德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
环评文件(公示版) | 【报批稿公示版】佛山市和鸿塑料包装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pdf |
项目概况 | 项目增加生产PP塑料瓶250万个/年、PP塑料瓶配件(含瓶盖、瓶把手、瓶拉圈)5000万套/年,主要工艺流程包括投料、混料、注塑、吹瓶、破碎等工序。改扩建后项目合计年产PET塑料瓶5000万个、PP塑料瓶250万个、PE塑料瓶盖5000万个、PP塑料瓶配件5000万套。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①近期,生活污水经处理达标后排入内河涌;远期管网完善后经预处理达标后排入污水处理厂。②注塑、吹瓶等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有效收集后经“UV光解+活性炭吸附”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引至15m排气筒达标排放排放。破碎工序产生的粉尘经简易布袋除尘处理后在车间无组织达标排放。③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消音等降噪措施,并合理进行厂区平面布局,确保噪声达标。④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原则,做好固体废物的处置工作。塑料原料包装袋收集后外卖给回收商,塑料次品和边角料回用于生产;废UV光管及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2020年6月23日 |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