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佛规明设函〔2016〕0128号规划设计条件公示的通告
明规(示)〔2016〕448号
关于佛规明设函〔2016〕0128号规划设计条件公示的通告
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本局对高明区荷城街道高明大道以南、公正路以东GM-F-07-07-02-04地块的规划设计条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由2016年12月20日至2016年12月26日共七天。如对主要技术指标、规划设计要求等方面有任何意见或建议,欢迎公众提出宝贵意见。
用地情况:
该地块位于高明区荷城街道高明大道以南、公正路以东,规划用地面积为3259.23平方米。该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R2),兼容商业用地(B1)、商务用地(B2)、娱乐康体用地(B3),所有兼容的建筑的用地面积不得超过总用地面积的30%,计容建筑面积不能超过总计容建筑面积的40%(独立占地的两个指标要同时满足,非独立占地的按计容建筑面积控制)。具体规划指标为:容积率≤2.5、建筑密度≤30%、绿地率≥30%、建筑高度≤75米,具体详见***。
建言渠道:
佛山市高明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 城乡规划管理科
联系电话:88232002
来信地址:佛山市高明区竹园路19号
邮编:528500
***:佛规明设函〔2016〕0128号
佛山市高明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
2016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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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128高明区荷城街道高明大道以南、公正路以西GM-F-07-07-02-04地块附图.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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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128高明区荷城街道高明大道以南、公正路以西GM-F-07-07-02-04地块.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