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云山诗意花园规划修改方案批前公示的通告
明规(示)〔2016〕221号
关于云山诗意花园规划修改方案批前公示的通告
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本局对位于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高明大道中47号的建设项目云山诗意花园规划修改方案进行批前公示,欢迎公众对规划方案提出宝贵意见,具体事项如下:
一、申请单位:佛山华轩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云山诗意花园
三、修改情况:
建设单位申请在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等各项技术指标不变和建筑间距及各向退让符合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在2013年12月11日审批通过的总平面方案基础上对未建部分方案优化调整,具体如下:
1.调整7—20幢住宅的户型平面布局;
2.调整临街首层商铺的进深尺寸;
3.将17、18幢建筑层高由原30层调整为26层,19、20幢建筑层高由原29层调整为25层,部分建筑高度相应调整;
4.将原设置于14幢与15幢之间的电房调整于地下室设置;
5.微调地下车库的设置范围;
6.基于上述调整,部分技术指标相应调整。
四、方案情况:用地面积46880.9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71166.04平方米,基底面积11720.24平方米,计容积率建筑面积140***2.88平方米, 容积率3.0,建筑密度25%,绿地率30%。各项技术指标、建筑间距及退让符合规划设计条件及《佛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1年修订版)的相关要求。(详见附图)
五、公示时间:自2016年7月13日至22日
六、公示地点:云山诗意花园销售中心;
七、公示网站: http://fzjhj.gaoming.gov.cn/
八、建言渠道反馈方式:
1.信函:请邮寄至“佛山市高明区竹园路19号 佛山市高明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规划)”,邮编:528500。
2.电子邮件:gmydgh@163.com
3.联系电话:0757-88665311
4.有效反馈意见时间:公示期间,逾期视为放弃。
5.有效反馈意见方式:信函及电子邮件,并必须留下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及反对的理由,如果认为申请事项关系个人重大利益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造成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有效的反馈意见,将作为行政许可的参考。
佛山市高明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
2016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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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山诗意花园总平图.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