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陆志坚同志任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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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5月31日发表
明组干〔2016〕240号
关于陆志坚同志任职的通知
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党组:
陆志坚同志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经研究,同意其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执法监察大队大队长。
中共佛山市高明区委组织部
2016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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