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东中旗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厂房1厂房3原料仓电房宿舍楼1宿舍楼2单体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批前公示的通告
明城规(示)〔2017〕394号
关于广东中旗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厂房1、厂房3、原料仓、电房、宿舍楼1、宿舍楼2单体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批前公示的通告
依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及总平面规划方案,现对广东中旗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厂房1、厂房3、原料仓、电房、宿舍楼1、宿舍楼2单体方案(详见附图)进行批前公示,请公众对该单体具体功能设置以及布局进行监督,如有意见请向我局反馈。
具体事项如下:
申请单位:广东中旗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广东中旗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厂房1、厂房3、原料
仓、电房、宿舍楼1、宿舍楼2
项目位置: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高明大道北侧
四、申报类型: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项目基本情况:
1、厂房1总建筑面积32202.14平方米,计容面积60005.86平方米,基底面积28460.28平方米。
2、厂房3总建筑面积1684.63平方米,计容面积3369.27平方米,基底面积1684.63平方米。
3、原料仓总建筑面积5096.42平方米,计容面积10192.85平方米,基底面积5096.42平方米。
4、电房总建筑面积576平方米,计容面积8***平方米,基底面积288平方米。
5、宿舍楼1总建筑面积4255.19平方米,计容面积3497.38平方米,基底面积766.8平方米。
6、宿舍楼2总建筑面积4858.89平方米,计容面积4869.53平方米,基底面积941.17平方米。
六、公示时间:2017年9月11日—2017年9月20日
七、公示地址:项目建设现场
八、公示网站:佛山市高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网站
(http://gt.gaoming.gov.cn/)
九、建言渠道反馈方式:
1、信函:请邮寄至“佛山市高明区竹园路19号佛山市高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城乡规划)”,邮编:528500。
2、电子邮箱:gmghfdz@163.com
3、联系电话:0757-88220162
4、有效反馈意见时间:公示期间,逾期视为放弃。
5、有效反馈意见方式:信函及电子邮件,并必须留下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及反对的理由,如果认为申请事项关系个人重大利益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造成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有效的反馈意见,将作为行政许可的参考。
佛山市高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城乡规划)
2017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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