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高明顺发金塔家具有限公司年产大理石台面7万平方米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佛山市高明顺发金塔家具有限公司年产大理石台面7万平方米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5年8月11日至8月17日),如对项目在环保方面有任何意见的,请在公示期内通过来电、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中山路8号佛山市高明区环境保护局,邮编:528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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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佛山市高明顺发金塔家具有限公司年产大理石台面7万平方米项目 |
建设单位 | 佛山市高明顺发金塔家具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佛山市高明区沧江工业园东园(西安园区)西安庆洲工业区 |
环评机构 | 佛山市顺德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佛山市高明顺发金塔家具有限公司位于佛山市高明区沧江工业园东园(西安园区)西安庆洲工业区。项目主要使用各种石材和不饱和树脂等生产大理石台面,预计年产大理石台面70000平方米和木制台脚3000个(配套产品)。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①打磨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水帘柜废水定期更换,委托有处理能力的污水处理单位处理。生活污水经厂区预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高明区中心城区第三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②扫油固化有机废气经风机引致等离子有机废气净化设施处理后经15m排气筒排放;接边有机废气经水帘柜收集处理后经15m排气筒排放;木工车间粉尘经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后经15m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高空排放。③合理布局,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经采取减震、消声、隔声等措施处理后,确保达标排放。④做好固体废物的处置工作,进行分类收集,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石材边角料、泥渣、木材边角料交由建材厂用于制砖或外卖回收商;餐厨垃圾按有关规定处理;云石胶和不饱和聚酯树脂废包装桶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定点存放,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
公众参与情况 | 本项目报告表编制阶段采取问卷调查的方式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问卷调查范围主要为项目评价范围内的居民点及有关单位等,调查对象包括直接和间接受项目建设影响、关注项目建设的人群代表和单位。本项目公众参与共发放30份个人公众参与调查表,收回30份,回收率100%。在被调查的个人中,无人反对本项目建设。共发放单位调查表2份(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庆州社区居委会、广东省高明监狱),2个被调查单位均不反对本项目的建设。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未收到其他形式的反馈意见。我局项目受理公告期限内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 |
2015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