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钧明城总平面方案和A区建筑单体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批前公示的通告
佛自然资明告〔2020〕38号
关于钧明城总平面方案和A区建筑单体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批前公示的通告
现有佛山市高明区钧明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申请对钧明城总平面方案和A区建筑单体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须对该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进行批前公示,请公众对该项目总平面方案及各单体具体功能设置以及布局进行监督,如有任何意见可向我局反馈。
一、申请单位:佛山市高明区钧明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钧明城总图和A区建筑单体
三、项目位置:佛山市高明区西江新城荷富路以西、明湖南路以北
四、申报类型: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五、项目基本情况:
钧明城项目规划用地总面积为122183.09平方米(其中A区面积70430.33平方米,B区面积45076.89平方米,C区面积6675.87平方米)。项目A区总建筑面积344520.47平方米,容积率面积为239463.12平方米,基底面积38025.1平方米,容积率3.4,建筑密度53.99%,绿地率25.04%,配套停车位2081个,其中地下1895个,地面186个。项目B区总建筑面积143093.02平方米,容积率面积为108184.53平方米,基底面积7911平方米,容积率2.4,建筑密度17.55%,绿地率30.2%,配套停车位1083个,其中地下958个,地面125个。项目C区为明湖堤岸路用地 (详见规划总平面图)
建设单位本次共报建建筑单体14个:钧明城A区的1-6#楼、7-12#住宅及裙楼商业、13#地下室一期、二期(详见各单体方案图)
其中1#楼,6层,建筑面积104769.24平方米,计容面积99793.49平方米,基底面积23516.43平方米;
2#楼,20层,建筑面积19843.87平方米,计容面积17555.83平方米,基底面积1790.26平方米;
3#楼,20层,建筑面积19797.13平方米,计容面积17554.23平方米,基底面积1788.54平方米;
4#楼,13层,建筑面积9784.92平方米,计容面积8616.54平方米,基底面积1001.27平方米;
5#楼,13层,建筑面积11092.08平方米,计容面积9603.32平方米,基底面积1510.41平方米;
6#楼,13层,建筑面积9856.91平方米,计容面积8685.36平方米,基底面积986.48平方米;
7#住宅、7#裙楼商业,26层,建筑面积16788.25平方米,计容面积15539.04平方米,基底面积13***.15平方米;
8#住宅、8#裙楼商业,26层,建筑面积16695.31平方米,计容面积15502.96平方米,基底面积1263.94平方米;
9#住宅、9#裙楼商业,26层,建筑面积12221.86平方米,计容面积11439.19平方米,基底面积1320.56平方米;
10#住宅、10#裙楼商业,26层,建筑面积12172.31平方米,计容面积11617.99平方米,基底面积1280.48平方米;
11#住宅、11#裙楼商业,26层,建筑面积11803.74平方米,计容面积11262.18平方米,基底面积1090.22平方米;
12#住宅、12#裙楼商业,26层,建筑面积12324.89平方米,计容面积11482.76平方米,基底面积1142.81平方米;
13#地下室一期,-1层,建筑面积15577.42平方米;
13#地下室二期,-2层,建筑面积71798.8平方米。
经审核,钧明城总图、幼儿园和A区建筑单体规划方案各项技术指标、建筑间距及退让符合规划设计条件及《佛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5年修订版)等的相关要求。
六、公示时间:自2020年1月10日至1月20日(八个工作日)
七、公示地点:项目建设现场
八、公示网站: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aoming.gov.cn/)
九、建言渠道:
1.信函:请邮寄至“佛山市高明区竹园路19号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高明分局”,邮编:528500。
2、电子邮件:gmghfdz@163.com
3、联系电话:0757-88231399
4、有效反馈意见时间:公示期间,逾期视为放弃。
5、有效反馈意见方式:信函及电子邮件,并必须留下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及反对的理由,如果认为申请事项关系个人重大利益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造成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有效的反馈意见,将作为行政许可的参考。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高明分局
2020年1月10日
***:佛自然资明告〔2020〕38号公示图.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