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高明区民政局2017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
佛山市高明区民政局2017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
2017年,在区委、区政府正确领导下,在市级民政部门的指导下,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民政领域各项工作,认真履行保障基本民生、优化社会服务、创新社会治理三大职能,推进我区民政事业稳步、协调、科学发展。
一、工作情况及成效
(一)完善社会救助,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1.加强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工作
今年上半年我区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暂按每人每月630元执行。截至6月底,全区共有城乡低保对象1981户3595人,1-6月发放城乡低保救济金共953.65万元,其中城镇低保对象226户348人,发放低保救济金105.52万元;农村低保对象1755户3247人,发放低保救济金848.13万元。此外,按照低保家庭的致贫原因、身体状况等具体情况实施分类救助,对城镇“三无”人员、患重病者、老年人员等六类有特殊困难的低保对象发放分类救助金75.78万元。根据今年6月8日市府办发出《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提高佛山市2017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佛府办〔2017〕19号)要求,从今年1月1日起,全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统一由每人每月63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900元。为切实做好我区低保提标工作,我局专门召开全区社会救助工作会议,要求各镇(街道)民政局按照通知要求,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切实做好今年低保提标及补发工作。
2.认真落实农村五保供养
今年上半年,我区农村五保供养标准暂按1149元/人/月执行,全区现有农村五保对象630人,其中分散供养对象515人,集中供养对象115人,今年1-6月农村五保供养经费支出434.32万元。根据《广东省民政厅关于提高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的紧急通知》(粤民电〔2017〕42号)要求,从今年1月1日起我区特困人员(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和城镇“三无”人员)供养标准为每人每月1440元,我局要求各镇街尽快提标及补发工作。
3.积极推进医疗救助工作
一是实行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服务。根据《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医疗救助工作的通知》(佛府办〔2016〕26号)精神,对城乡低保、五保、低保临界等困难对象实施医疗费“一站式”结算服务。今年上半年,我区共支出医疗救助金247万元,资助3765人次。二是为困难对象购买医疗保险。为健全和完善我区城乡医疗救助制度,今年为我区低保对象、五保对象、城镇“三无”人员、低保临界对象共4748人解决参加住院、门诊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费用219.36万元。
4.建立物价上涨联动机制
根据省市关于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相关政策文件,为城乡低保、五保及低保临界对象发放临时生活补助,以减轻因物价上涨对困难家庭所造成的影响。今年上半年,对全区18517人次发放临时生活补助共55.55万元。
5.大力促进慈善事业发展
我局积极组织开展2017年广东(佛山高明)扶贫济困日活动,于6月30日举行2017年扶贫济困日活动捐款仪式,通过领导干部带头捐款,掀起全区捐款热潮。今年上半年区慈善会接收社会捐款共151.67万元,支出慈善资金共140.92万元,资助本区困难居民516人次。此外,区居民特别扶助计划上半年对我区户籍居民因意外身故、疾病身故带来的经济损失提供扶助扶助金149万元,扶助41户家庭。
(二)深化基层建设,稳步推进社会管理
1.全力推进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
今年上半年,我区正式进入村(居)委会换届正式选举阶段,我局高度重视,周密安排,通过加强组织督导,强化业务培训,组建选举观察员队伍及开展宣传工作等举措,全力推进换届选举工作落实到位。通过努力,我区村(居)“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在压力大、时间短、任务重、要求高的情况下各项指标均取得比往届更好的成绩,工作成效得到上级充分肯定。
截至6月9日,全区72个村(社区)均顺利完成换届选举,选举产生新一届“两委”班子共311人,新当选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平均年龄44.9岁,比上届年轻3.7岁;村(社区)“两委”成员平均年龄40.5岁,比上届年轻2.4岁。新一届村级“两委”班子中,35岁以下年轻干部94人,占30.2%,比上届提升6%;大专及以上学历163人,占52.4%,比上届增加12.4%;妇女干部104人,各村(社区)均有1名以上的妇女干部,村(居)妇女成员配备率达到100%。全区组织意图人选当选率达99.3%,比上届高1.2%,其中各村(社区)书记主任、非户籍委员组织意图人选当选率均为100%。书记主任“一肩挑”比例达97.2%,比上届提高6.6%。“两委”成员交叉任职率达95%,比上届提高4.1%。全区党组织参选率为90%,自治组织参选率为95.9%,均创高明区历次村(社区)“两委”换届新高。我区首次在13个村(社区)(占全区72个村居数的18%)选举产生非户籍委员共13名(男性3名,女性10名),平均得票率达90%,平均年龄30岁,均为大专及以上学历,其中9名党员实现“两委”成员交叉任职。此外,在“两委”人员调整力度近五届最大的形势下,实现“三个未出现”:全程未出现延期选举现象,选举均在一天内完成;未出现重大违规违纪案件,实现违反换届纪律“零案件”和“零上访”;未出现因选举问题导致的重大群体性事件。
2.加强村(居)务公开管理工作
根据区政府相关文件要求,我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村(居)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意见》(明村办〔2017〕1号),要求各村(居)认真落实村(居)务公开管理工作。一是要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加强村(居)务公开栏建设,并对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间和基本程序进行规范化管理;二是要加强宣传,营造良好的氛围。进一步抓好宣传工作,提高广大村(居)民的认识,引导广大村(居)民积极参与,推动村(居)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向纵深发展。
3.规范有序发展社会组织
一是有序开展社会组织登记工作。截至目前,全区注册登记的社会组织共239家,其中社会团体126家,民办非企业单位113家;全区备案社会组织为154家。今年上半年,我区新增10家社会组织注册登记,其中社会团体7家,民办非企业单位3家;办理注销登记2宗。二是加强社会组织年检工作。今年我区应参加年检的社会组织共228家,我局启用广东省社会组织公共服务信息平台的年检系统,采取网上和现场同时进行的方式开展年检工作,按法定程序进行审检,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三是引导社会组织开展为民服务。6月10日,我局组织开展2017年高明区社会组织为民服务日暨社会组织文化日活动,共链接15个社会组织为市民提供彩妆、理发、心理咨询等服务,得到市民的充分肯定和称赞。
4.进一步发展我区社会工作
一是积极宣传我区社会工作。3月23日,我局组织开展2017年高明区岭南社工周系列宣传活动,有效传递社会工作服务理念,展示我区社会工作近年发展成果,有利于扩大社会工作的影响力,推动我区社会工作进一步发展。二是组织开展考前培训班。我局于今年5月举办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前知识梳理培训班,合共100多名考生参加培训。通过考前培训和交流学习,有利于提升考生的社会工作理论水平、实践能力和专业化水平,不断推进我区社工人才队伍的建设。
(三)推进老龄工作,建立综合养老体系
1.积极落实老龄工作
一是按时按质发放高龄津贴。截至6月,我区70-79周岁的老人为14018人,80-89周岁的老人为 ***31人,90-99周岁的老人为1048人,100周岁以上的老人为 35人,上半年共发放高龄津贴金额约940万元,区、镇按4:6支付,区财政分担约376万元。二是深入推进“银铃安康行动”。今年上半年,我局继续深化实施“银铃安康行动”,统一为全区60周岁以上约50000多名老年人每人购买1份,资金由区财政支付。在去年的工作基础上,鼓励老年人自费加保,增加养老保障渠道。
2.建立综合养老服务体系
一是有效整合公办养老资源。为积极发展养老事业,我区对现有公办养老机构的资源进行整合,将原有的更楼镇敬老院及合水镇敬老院整合为新更合镇敬老院(位于旧更楼医院),荷城街道敬老院搬迁至旧富湾卫生院。目前,新荷城街道敬老院改造工程已全部验收完毕,并于7月正式投入使用;新更合镇敬老院的装修工程均已基本完成,待消防验收合格后即可投入使用。二是积极推进居家养老服务。目前我区居家养老服务以“立足社区、面向老人、专业护理”为特点,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心理咨询、紧急援助等在内的居家养老服务。全区现有居家养老服务对象约310人,今年上半年投入资金约55.8万元。三是配合推动医养结合养老项目建设。我局与区卫计局拟合作开展区福利中心区人民医院医养结合项目,委托区人民医院承办。目前,该项目正处于前期建设阶段,正进行项目的勘察设计及配套院外临时停车场的建设工作,我局全力配合相关单位做好该项目的建设工作。
(四)发展残疾人事业,有效保障残疾人权益
1.落实各项残疾人事业重点工作
一是开展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动态更新工作。5月初,我局组织业务骨干前往湛江市参加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动态更新工作广东省培训班,学习掌握相关系统的具体操作和实践应用。随后,我局于6月27日组织区、镇(街道)、村(居)各级动态更新工作业务骨干共160多人开展相关业务培训班,部署开展我区动态更新工作。二是切实推进“两项补贴”的发放工作。根据市、区相关政策文件要求,我局从2017年1月起将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低保类对象残疾人生活津贴发放标准分别调整为每人每月200元及150元。2017年上半年,全区共核发低保类残疾人生活津贴827人597600元,非低保类残疾人生活津贴4713人1972260元,重度残疾人居家安养护理补贴492人1465200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1802人1781200元。
2.开展各项残疾人康复救助及权益维护工作
一是认真开展常规性康复救助工作。上半年共资助康复19人次。落实精防日免费发药制度,并依托高明区新市医院,开展贫困重度精神残疾人集中托养治疗共63人。二是推进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今年上半年,通过区残疾人就业服务所推荐就业的残疾人共9人,目前登记在册有安排残疾人就业需求的用人单位83个、用工需求112人,残疾人求职登记17人。6月正式开展全区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工作。三是保障残疾人受教育权益。协助区教育部门,全面落实适龄残疾少年儿童九年制义务教育工作。目前,全区入读区启慧学校的残疾学生 63 人,随班就读残疾学生45人,送教*** 34人,就读于市启聪学校的高明籍残疾学生12人。四是推进残疾人社区康园中心建设。我局积极促进各镇(街道)社区康园中心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招标引入专业社工机构提供专业服务。目前,除荷城街道康园中心已引入社工机构开展专业服务外,杨和镇、明城镇康园中心也分别与鹏星、粤开心等社工机构初步达成了服务协议,预计从7月起提供专业服务。
(五)落实优抚安置,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各项优抚政策。我区上半年共发放定恤定补金、优待金450万多元,在2017年春节前向重点优抚对象发放春节节日补助费117.9万元;共审核参战涉核退役人员、部分铀矿开采退役人员及部分60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各类认定材料120余份;在清明节期间组织祭奠革命烈士墓。二是开展接待安置退伍军人工作。上半年共接待2016年冬季退伍军人81人,积极做好安置政策宣传和技能培训工作,鼓励退役士兵参加高级技能培训和高考前辅导学习。三是开展一系列拥军慰问活动。上半年,区政府、各有关单位给驻军各单位、现役军人家属和重点优抚对象赠送慰问金、春节和一次性生活补贴合计225万多元,慰问信15000多份,并结合重大节日组织对部队开展慰问。四是做好优抚信访维稳工作。今年上半年,我局共接待优抚来信来访共67批126人次,10人以上的集体上访6次,其中办理信访复函12件,积极配合区信访维稳工作,有效维护社会稳定。
(六)规范社会事务,提升服务管理水平
1.开展全国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
我局积极开展全国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对区域范围内的地名及相关属性信息进行了全面的调查、补充、更新及完善。目前工作已进入收尾阶段,共采集11大类地名信息4035条,地名标志559条,标绘工作图(1:1万纸质地形图)56幅,采集多媒体照片13520张。今年4月及6月,我局接受了市地名普查检查和监理工作组的监理和检查。目前正根据相关反馈,进一步完善地名普查成果,争取顺利通过省、市两级的检查验收。
2.优化婚姻登记服务
一是调整区婚姻登记处服务时间。增设周六上午和元旦、劳动节、国庆节3个法定节假日当天提供婚姻登记预约服务,为群众带来更多便利。二是停征婚姻登记费用。根据上级文件要求,我区从今年4月起停征婚姻登记费用,切实减轻市民个人负担。今年上半年,全区办理内地居民结婚登记1420对,离婚登记428对,补领结婚证475对,补领离婚证27件;涉外结婚登记5对,离婚登记1对,补领结婚证1对,补领离婚证1件,无一例差错,合格率达100%。
3.深化殡葬改革工作
一是积极推进“殡改宣传月”工作。我局通过播放宣传短片、广播,张贴海报、标语,开展骨灰植树葬活动等方式开展一系列具殡改宣传,倡导绿色殡葬和生态殡葬。二是开展清明节安全保障(拜祭)情况巡查工作。清明节当天,我局组织安排人员到各墓园进行安全保障(拜祭)情况巡查工作,与公安交警、各(镇街)工作人员共同维持拜祭秩序。三是落实公墓年检工作。我局会同区土建水务局(国土)、区市场监管局、区发规统局(发改)对经营性墓园进行年检,并更换全区8家公益性墓园的服务许可证。
4.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
今年上半年,我局共接待各类流浪乞讨救助对象43人,其中送院救治10人。此外,今年3月,我局协助佛山市政府分流20人,均为三水区送肇庆市复退军人医院救治的无人认领精神病人。经区新市医院鉴定,其中3人有梅毒病,即退回转送三水区安置,实际接收17人入住区新市医院。我局对滞留在区新市医院的无人认领精神病人进行全面排查,在沟通极度困难的情况下,凭借着精神病人只言片语,在破碎词汇语句中寻找线索,上半年,我局查到家属信息并送返回家共16人。对于其他暂未找到家庭信息线索的、滞留新市医院的流浪乞讨精神病人,我局对其进行DNA信息采集送佛山救助管理站汇总,并将其信息录入民政部全国救助系统及推送至全国救助寻亲网。
5.做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工作
为尽快落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补助申领工作,我局于5月已初步完成各镇街签订监护协议人员的核查,并联同区政法委、区公安局和区卫计局深入各镇街基层村居委会采用问卷调查、抽样调查和直接面对患者及监护人了解等方式,对我区各镇街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工作进行督办检查。6月,我局已通过印发文件及开展培训等形式,指导各镇(街道)落实对监护人的履责情况认定和完成监护人补助金申领的核算。
二、存在问题及困难
一是我区民政系统管理力量相对薄弱,民政专业队伍与现代民政事业发展需要不相适应。随着现代化社会高速发展,民政事业的发展任务不断更新,对专业工作人员数量及素质的要求日益提高,如我局负责全区社会组织服务管理工作,还包括社会工作人才建设等相关工作,但目前并没有单独设立科室,由办公室兼挂民间组织管理科牌子,实际只有1名在编人员开展工作,相对市内其他区4-5名工作人员,工作人员的缺乏在一定程度上制约工作开展。
二是民政事业资金投入不足。民政事业全面发展需要大量资金,单凭我区财力实在难以大力投入,这成了制约我区民政事业发展的主要瓶颈。如民政工作涉及大量惠民政策法规,需广泛宣传提高政策知晓率,才能确保群众能及时受惠,但目前民政部门缺乏相应的宣传经费;一般优抚对象(无法享受定恤定补标准的优抚对象)遇大病、重病后医疗费难以解决。
三、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建设
一是举办社会救助业务培训班。为进一步加强社会救助相关政策法规宣传,提升我区基层干部落实政策的能力和水平,我局计划举办社会救助工作培训班,以提高基层民政干部的业务水平。二是进一步提升我区防灾减灾能力。下半年我区计划创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2个,分别是杨和镇清泰村委会和明城镇明阳村委会,下阶段将健全和完善社区减灾基础设施,8月底完成创建村居的资料申报工作。三是加强敬老院管理。争取今年10月份前完成各敬老院简易消防喷淋安装,督促更合镇新敬老院尽快通过消防验收,完成搬迁工作;计划举办敬老院相关人员培训班,提高人员素质。四是深入推进居家养老服务。我局拟与荷城街道合作建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该中心与荷城街道敬老院合署办公,建成后为我区老人提供更全面到位的居家养老服务。五是认真做好慈善工作。下半年计划开展2017年高明区困难大学生助学金发放仪式、高明区“慈善日”系列活动等工作。
(二)深化基层政权建设工作
一是抓好换届选举后续工作。及时组织各镇(街道)党委(党工委)与新一届“两委”班子谈话;督促村(社区)新旧班子做好交接工作,明确班子内部分工,研究制定新一届班子任期目标。二是加强“两委”班子自身建设。把教育培训作为提升村级“两委”干部治村理政本领的战略举措来抓,组织全区村级“两委”班子成员集中开展岗位和业务能力大轮训,提升“两委”干部提升自身素质。
(三)促进残疾人事业健康发展
一是举办高明区第三届残疾人运动会。为进一步推动残疾人健身运动发展,我局计划举办高明区第三届残疾人运动会。经请示区政府批复后,积极与区文体局沟通协调,尽快落实比赛场地及会务策划,出台运动会工作方案、比赛规程,督促各镇(街道)做好残疾人运动员选拔和组队集训工作,确保区残运会取得圆满成功。二是做好2017年调标后各类残疾人专项津补贴的常规发放工作。推进广东省残疾人两项补贴管理系统台账录入工作,根据省、市最新文件精神,逐步简化、规范残疾人专项补贴的申请及审批流程。三是加大各镇(街道)残疾人社区康园中心建设力度。力争到2017年9月,实现全区各镇(街道)残疾人社区康园中心均委托社工机构运行,提供专业服务,为下阶段逐步接收精神康复者奠定基础。
(四)深入开展老龄工作
一是深化“银龄安康行动”。我局将加大宣传力度,使“银龄安康行动”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创新发展,实施服务专员进村驻点、倡议慈善企业、村集体积极参与等举措,提高“银龄安康行动”工作成效。二是组织开展多项老龄文体活动。为满足老年人精神文化需求,我局将组织相关队伍参加6-10月举行的全市老年人文艺巡演活动,开展公益讲座、体育竞赛等活动,展现我区老年人参与文体活动的优秀风采。
(五)加强社会组织管理工作
全力推进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加强社会组织专职工作人员的管理知识培训,对区级扶持社会组织发展专项资金扶持项目进行跟进及绩效评估,有效提升我区社会组织的服务能力。做好新一年度社会组织公共空间项目的招投标工作,保证培育工作的连续性。对全区城乡社区社会组织备案数进行摸底排查,促进城乡社区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把“三个同步”融入到日常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开展全区社会工作员培训班,进一步扩充我区社会工作人才数量。
(六)着力推进双拥优抚安置工作
一是继续落实各项优抚政策。严格按照优抚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及市统一制定的抚恤补助标准,提高我区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标准,做好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待遇的各类优抚对象数据核查工作,并落实优抚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二是根据上级文件要求,推进我区复退军人服务体系建设工作。三是开展重大节日的慰问活动。积极开展建军90周年系列纪念活动及相关慰问。四是继续做好参战涉核退役人员、部分铀矿开采退役人员及部分60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的审核和认定工作。五是切实开展信访维稳工作。加强与区信访、维稳办和公安等部门密切的联系,密切注视有集体上访势头的军队退役人员动态,发现问题及时做分化解说服教育工作。
(七)推动社会事务有序进行
一是继续深化殡葬改革。计划完成更合“长青林”骨灰植树基地的总体规划及公益性墓园价格收费公示牌的统一制作,依托宣传短片、广播、海报标语等载体开展重阳殡葬改革宣传工作。二是强化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对仍滞留新市医院的无人认领精神病人加大问询力度,了解更多户籍信息,争取早日送返回家。三是进一步加大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工作督查督办力度。通过加强各单位的沟通协调,指导各镇(街道)完善相关工作台账;落实我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年度补助金的发放。
(八)开展平安边界创建工作
根据市民政局《2017年度佛山市“平安边界”创建工作意见》的要求,我区计划在9月底前完成镇级界线年检工作,并建立界线管理责任制,明确今后界线管理要求,维护边界地区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