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区更合镇巨泉村委会螺洞经济社宁角仔山地发包项目招标公告(第二次)
高明区更合镇巨泉村委会螺洞经济社宁角仔山地发包项目招标公告(第二次)
编号:GHNCZC2014005
高明区更合镇巨泉村委会螺洞经济社定于2017年3月7日下午16时30分于佛山市高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更合镇分中心对高明区更合镇巨泉村委会螺洞经济社宁角仔山地发包项目(第二次)进行招投标,本项目采取暗标方式进行,价高者得,欢迎有意参加单位或个人前来竞价(本次山地发包不对外村发包,报名时以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村出具原户籍地为螺洞经济社村民的证明书为准)。
一、招标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地址:位于宁角仔的山地
2、资产规模:190亩(具体位置以林业站勘界图为准)
3、发包年限:20年
4、土地用途:林木种植(禁止种植桉树)
5、交易底价:人民币100元/年/亩(壹佰元每年每亩)
6、付款方式:每年付,签定合同之日,乙方应支付当年的租金给甲方,然后每年按照合同规定日期前交租金给甲方,租金计算方式第一次5年递增10%,然后每3年递增10%。
7、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10000元)
8、合同履约保证金:签定合同之日,乙方应支付甲方合同履约保证金人民币30000元(叁万元)。
9、乙方在承包鱼塘期间,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乙方应按时足额支付租金;不得随意改变土地使用用途,在经营山地时注意开挖泥土不得堆落农田和堵塞水渠,所种林木不能离农田太近,如因开发种植不当所引起与农田主生产的纠纷由乙方负责。在开发林地时,不得种植桉树,不得污染和影响本村饮水资源。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和恢复;合同范围内,乙方不得将此山地转租他人。合同到期后,乙方所建的不动产不能拆除。
10、违约责任:乙方未按时支付租金时,应每天向甲方承担违约金千分之一。租金延付一年以上的,甲方可单方解除合同,乙方的损失自行承担。
11、特别提醒事项:
该项目进行投标时,如果参与投标的单位少于三人或有效投标文件少于三份时,该投标结果仍然有效。
二、投标单位准入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单独申请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投标。
三、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2017年2月16日至2017年2月22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2:30至5:00(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受理);(报名时索取相关资料)
2、报名地点:高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更合镇分中心
3、报名需提交资料:
(1)自然人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凡企业法人投标,须持有有效营业执照或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以上资料需加盖公章);
(3)法人、其他组织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上资料需加盖公章);
(4)投标人/单位电话,联系方式。
(5)村出具原户籍地为螺洞经济社村民的证明书(如身份证显示不是螺洞经济社村民的,则须提供)。证明书须村签名盖章并所属村委会盖章。
4、本项目如以个人名义报名,须本人亲自到现场报名,不接受委托代办
四、开标时间、地点
1、开标时间:2017年3月7日下午16时30分
2、开标地点:佛山市高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更合镇分中心开标室(更合镇人民政府办公大楼西副楼一楼)
五、免责声明
本项目标的物若出现权属等问题,及与此相关的一切纠纷,由发包方负责解释,我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联系方式
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巨泉村委会螺洞经济社
联系人:麦先生 联系电话:135****0940
佛山市高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更合镇分中心
联系地址: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人民政府办公大楼主楼1楼电梯房左侧。
联系人:麦*** 联系电话:0757-88849326
佛山市高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更合镇分中心
2017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