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佛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组织推荐2018年广东省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示范平台和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创新产业化示范基地的通知
各镇(街)经促局:
现将《佛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转发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组织推荐2018年广东省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示范平台和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创新产业化示范基地的通知》(佛经信函〔2018〕1221 号)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推荐认定范围
(一)技术示范平台
符合粤经信规字〔2016〕2 号第二、五条规定,为中小微企业提供技术开发、技术转移、工业设计、检验检测、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协同创新、信息化应用、设备共享、知识产权和品牌建设等公共技术服务。
(二)示范基地
符合粤经信规字〔2016〕3 号第二、五条规定的企业,在实现科技成果产业化、创建名牌产品、提高经济效益、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等方面成效明显,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创新型民营企业(中小企业)。
二、其它要求
请各镇(街)经促局对辖区内符合申报条件的平台和示范基地进行摸底,积极发动相关单位申报,严格按照粤经信规字〔2016〕2 号、粤经信规字〔2016〕3号的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把关,并于8 月13日前将推荐意见函、2018年技术示范平台和示范基地的申报文件(含汇总表)和申报材料(采用胶装或线装,并用A4 纸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含电子版)报我局(技术示范平台申报资料报技改科,示范基地申报资料报产业科)。
佛山市南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经贸)
2018年7月10日
(产业科联系人:冯艳,电话:86333341;技改科联系人:陈宝欣,电话:86332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