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障监察文书送达公告(佛山市丁氏兄弟家具有限公司)
劳动保障监察文书送达公告
佛山市丁氏兄弟家具有限公司:
经我局调查取证,你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19名劳动者2018年8月至2019年1月工资,我局于2019年10月29日依法对你单位作出了《履行行政决定催告书》南人社监催字〔2019〕3-17号。由于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给你,且本案我局已依照《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一条处理,现依照《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公示三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履行行政决定催告书》南人社监催字〔2019〕3-17号
2019年11月8日
履行行政决定催告书
南人社监催字〔2019〕3-17号
佛山市丁氏兄弟家具有限公司:
你单位因未及时足额支付未及时足额支付谢文娥等19名劳动者工资245957元,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规定,我局于2019年4月15日以公告送达的形式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南人社监理字〔2019〕3-360-378号)。
因你在法定期限内未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我局作出的行政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催告,请你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十日内自觉履行上述决定。逾期仍未履行的,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如对我局作出的履行行政决定催告不服,可于接到本催告书之日起三日内到我局提出陈述和申辩。
特此催告
佛山市南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0月29日
联系地址: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儒林广场对面,邮编:528203
联系人:余杰华、陈国基,联系电话:0757-86566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