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富科技城5号楼38层公寓用房的物业使用权租赁竞投公告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园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出租方)委托,定于2021年4月26日上午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在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对位于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夏南路12号天富科技城5号楼3-8层的物业使用权租赁进行竞投,欢迎有意参加竞投的人士前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南港路8号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五楼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咨询和竞投。
一、竞投租赁标的物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2021028-0403;
(二)资产名称:天富科技城5号楼3-8层公寓用房;
(三)资产面积:建筑面积7826.59平方米;
(四)标的物所在位置: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夏南路12号天富科技城5号楼3-8层;
(五)出租的起止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35年5月31日(自签订合同之日起8个月为免租期);
(六)交易底价(首年年租金):人民币1690543.44元/年(含税);
(七)租金递增情况(自签订合同之日起开始计算):
(1)租赁期前9年,租金每满三年在前一期的基础上递增10%;
(2)租赁期第10年至第12年,租金以第7年至第9年期间的租金标准为起始价,递增30%;
(3)租赁期第13年起,租金以第10年至第12年期间的租金标准为起始价,递增10%;
(八)租金支付办法:根据先缴付租金后使用租赁物业的原则,竞得人必须于每月10日前交付当月租金及相关应付费用给出租方,且竞得人须按出租方要求的方式(如支票、银行托收、银行转账等方式)缴纳租金;
(九)交易保证金:人民币300万元整;
(十)合同履约保证金(合同押金):以成交价计算的三个月租金;
(十一)标的用途:公寓(酒店住宿或房屋租赁)。租赁物的使用必须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经营项目必须是合法经营,且须征得有关部门审核通过及领取相关证照。报名前,由竞投人自行向有关部门了解清楚所经营行业是否获得经营许可,相关责任由竞投人承担;
(十二)竞价方式:明标;
(十三)增价幅度:每次举牌递增不少于人民币3000元/年(含税)。
二、其它情况说明:
1、租赁物正在办理不动产权证,相关经营风险由竞得人承担。竞得人不能以租赁物的规划、报建、权属证书等问题为由不履行租赁合同条款。
2、租赁物业规划用途为酒店(最终以不动产证载用途为准),竞得人须依法使用租赁物,不得用作经营娱乐场所,不得有明火煮食。竞得人将租赁物用于经营公寓业务,包括但不限于:长租公寓、人才公寓、酒店式公寓等相关公寓类经营用途,以及配套生活服务所涉及的各类经营业务(如配套餐饮、洗衣房、健身房等),竞得人负责自行办理经营上述业务所需的消防、许可登记等手续并承担相应费用。
3、物业管理费及其他费用:
(1)按照一个园区一个物业管理服务单位的要求,竞得人需委托园区物业服务中标方提供租赁物业的物业管理服务,具体服务内容及价格由竞得人与园区物管中标方沟通协商并签订相关服务协议。
其它能源性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电、通讯等费用)由竞得人承担,按相关收费单位的要求缴付。
(2)每月月底出租方抄记竞得人电表、水表的实际用数并告知竞得人,用电单价按供电局基本电价标准0.68元/每度计算,另出租方按当月电量的10%计收电量分摊费用,用水单价按3.95元/吨标准计算,每月10日前竞得人须与租金及其他应付费用一并缴清上月水、电费,出租方收取后开具有效***给竞得人(如竞得人要求出租方开具增值税专用***,竞得人须提供一般纳税人有关证明,下同)。如遇供水供电部门对收费标准作出调整的,出租方有权按最新收费标准计收相关费用。
(3)竞得人于合同签订后15日内,竞得人必须向出租方交纳履约保证金,数额为三个月租金,此履约保证金在租赁期内不予动用,租赁期满后,出租方经检查铺位内设施无损坏,水、电和一切税费等缴清及收回钥匙后由出租方不计利息退还给竞得人。
4、出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出租方有权按本合同约定收取租金及应收费用。
(2)出租方应当自行到当地主管机关依法履行各项涉税义务。
(3)出租方应保持租赁场地建筑物的承重结构和公用设施设备的运行处于良好状态,出租方必须将相关证照的复印件提供给竞得人,出租方须积极配合协助竞得人办理此房屋的租赁登记手续。
(4)出租方承诺对协议物业拥有并在租赁期间持续拥有合法、有效的出租权,保证在整个租赁期间内竞得人对租赁物业能够正常、独立、排他使用,竞得人的正常经营不受出租方及第三方干涉。出租方应及时支付与租赁物业有关的且应当由出租方承担的费用,承诺不因出租方未及时支付有关费用导致影响竞得人正常经营。
(5)出租方违反上述承诺与保证或发生第三方向竞得人主张权利,对竞得人正常运营造成不利影响或造成竞得人其它损失的,竞得人有权从应付给出租方的租金中直接扣除,租金不足以支付的,竞得人有权继续向出租方追偿。
(6)物业租赁期内,如因物业管理公司的行为影响竞得人正常使用物业,出租方应及时与物业管理公司沟通、协调,确保竞得人能够正常使用物业。
(7)因物业管理公司原因影响竞得人正常经营的(包括但不限于电梯故障、供水供电故障等事项),出租方应为竞得人提供必要的帮助并要求物业公司限时12小时之内应急处理。
(8)出租方在事先提前5日通知竞得人且不影响竞得人正常运营的情况下,可因维修或检查设备设施、卫生清洁、物业管理、救灾排除危险、维护安全、防火检查等原因进入竞得人承租的范围内检查工作。
(9)出租方承诺本合同签署前租赁物业上不存在任何工商登记、备案,在租赁期限内除竞得人外无任何主体有权使用该租赁物业地址注册公司。否则竞得人有权要求出租方赔偿相应损失并提供其它可作为住所的其他地址供竞得人使用。
5、竞得人的权利和义务:
(1)在租赁期间,竞得人应确保依合同约定用途合法经营并按时支付租金及其他应付费用。竞得人须根据自身经营需要,向消防部门、工商部门等政府审批部门办理合法近经营的有关证照或许可。
(2)竞得人需在免租期内对租赁物业进行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10万元的装修改造等投入(包括不限于场地装修、家电、智能化设备等硬件设施的投入),在免租期后,由出租方委托第三方审计单位对竞得人投入进行审计,该项审计费用由竞得人承担。若竞得人投入不足210万的,竞得人应就不足部分以现金方式向出租方支付,以作为违约处罚。
(3)竞得人应将租赁场地装修方案交予出租方,并将涉及租赁物业的改装、布置、内部装饰等各种图纸、设计、施工方案报请出租方审批,出租方审批通过后竞得人方可实施,出租方应在竞得人报请的10个工作日内通知审批结果,如竞得人装修改造不涉及违法违规行为或导致物业价值减损情形的,出租方如无正当理由应予以审批通过。
(4)竞得人自行办理在租赁物业进行经营活动所需要的资质证书、经营许可、营业执照并承担相应费用。若需提交任何需由产权方出具的书面材料,出租方予以协助。
(5)竞得人将对出租方正常的物业检查和维修给予协助。
(6)竞得人须按照约定的或通常的使用方法使用物业及附属设施,并对物业及附属设施予以妥善的日常维护。合同终止时,对于物业及附属设施正常使用而产生的损耗、老化、折旧,竞得人不承担任何赔偿或补偿责任,如因竞得人过错造成出租方财产损坏的,竞得人应负责恢复原状或照价赔偿。因不可归责于竞得人的事由,致使物业及附属设施毁损、灭失的,竞得人有权不承担任何赔偿或补偿责任。竞得人须及时履行付款义务,包括按期向相应的收款方交纳租金、物业管理费、租赁场地内发生的其他费用,并支付水、电、燃气、通讯费等各项公用事业费用。
(7)如租赁物业发生火灾事故及其他任何紧急情况,或发现租赁物业的主体结构、附属设备、附属设施存在安全隐患或其他缺陷的,竞得人应立即通知出租方,属于合同约定竞得人负责维修、维护的,由竞得人自行整改。
(8)竞得人布置安装自行购置的各种可移动的设备和家具,并自费安排相应的保险。
(9)竞得人有责任对入住客人按照租赁物所在地公安机关相关规定进行严格管理。因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竞得人承担。
(10)租赁期间,竞得人故意损毁该物业及其设施的,竞得人应负责维修和恢复原状或赔偿经济损失。
(11)租赁期间,竞得人承诺妥善管理租赁物业,因竞得人过错而致使租赁物业灭失损毁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2)竞得人签署、交付、履行本合同不应当侵犯任何第三方的权益,且竞得人承诺已经为签署、交付和履行本合同取得了一切必要的授权、许可、同意等。
(13)因业务需要,租赁期间竞得人在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有权变更合同主体。竞得人承诺变更后的合同主体为竞得人的关联公司或分支机构。在变更前,竞得人应向出租方出具相关的关联说明及证明材料。
(14)竞得人在取得行政部门审批后有权使用租赁物业的楼顶及墙面(东面、南面、西面、北面及侧立面)、门前广告位及一楼大堂广告位,该费用已计入租金,出租方不得再向竞得人主张费用。竞得人在使用租赁物业的楼顶及墙面(东面、南面、西面、北面及侧立面)、门前广告位时,应妥善协调与天富科技中心5号楼其他租赁户关系,因竞得人未妥善处理相邻关系而致使无法使用楼顶及墙面(东面、南面、西面、北面及侧立面)、门前广告位及一楼大堂广告位的,由竞得人自行承担相关损失及责任。
6、违约责任
(1)竞得人如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则竞得人须就按所欠缴租金万分之五的标准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如导致出租方实际损失超过上述违约金数额的,竞得人应当赔偿出租方的实际损失。
(2)出租方逾期提供该物业,每逾期交房一日,应按首期租金标准的万分之五向竞得人支付违约金。如导致竞得人造成经营上的损失超过上述违约金数额的,出租方应当赔偿竞得人的实际损失。
(3)竞得人逾期归还该物业,每逾期一日,应按应返还当期租金标准的万分之五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
(4)在物业租赁期内,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没收竞得人缴交的保证金和预付租金等费用,无偿收回该物业(含竞得人投资的固定装修物和固定设施)。除本条约定的违约责任外,竞得人还应向出租方支付人民币400万元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出租方损失的,竞得人还需承担赔偿损失责任):
①竞得人无故单方解除合同的;
②无故拖欠租金达两个月及以上的;
③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竞得人拆改变动该物业的建筑主体结构、严重损坏物业,经出租方书面催告一个月内仍未纠正并恢复原状的;
④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改变租赁用途;
⑤竞得人利用物业从事违法违规活动;
⑥法律和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5)在物业租赁期内,出租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竞得人有权终止本合同并全额收回已支付的保证金。除本条约定的违约责任外,出租方还应按照人民币400万元向竞得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竞得人损失的,竞得人有权要求出租方赔偿损失):
①出租方无故单方解除合同的;
②逾期30日仍未能提供物业或所提供物业不符合约定条件或严重影响竞得人使用,导致物业不能满足竞得人在本合同的约定用途的;
③因出租方原因,致使竞得人不能使用该物业从事经营活动或实现租赁目的;
④出租方未尽物业修缮义务,严重影响导致物业无法使用的,经竞得人书面催告后,超过30个工作日内仍不配合修缮的。
7、竞得人有权因经营需要转租部分物业。如物业整体转租,需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以书面确认为准。转租期间,竞得人除享有并承担物业部分转租的权利义务外,竞得人仍承担本合同的整体责任,并且不得出现“以租代售”的方式及其他一切违反租赁政策、法律、法规的行为。
8、标的物交付:
(1)出租方承诺交付标的物时,已完成所有物业工程施工及相关建筑、消防、综合竣工等验收合格,物业配有基本水电设施、化粪池、排污管道等。
(2)标的物交付时,配置有电梯:其中垂直电梯4台。
(3)用电配置:按现状已配置用电设施、设备(其中,干式变压器1台,规格型号:SCB10-800/10.5,容量为800KVA)。
(4)标的物移交时需签订《标的物移交确认书》。
注:
1、欲了解标的物的其他情况,可向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购买相关《竞价文件》。
2、疫情防控期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场所的人员均须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或不配合有关疫情防控工作的,一律不得进入(竞投人未佩戴口罩的,出租方将不予接收其递交的资料)。
3、鉴于防控期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场所须进行体温测量和核对资料等相关工作,请各单位准备充足的时间到交易现场。
三、合格竞投人准入条件
(一)竞投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地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或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
(二)竞投人自营或租赁物业面积累计不少于10000㎡。
四、明标方式确定竞得人的原则
(一)如仅有一位竞投人成功报名且按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本次交易以底价成交,该竞投人为竞得人。若该竞投人未能现场签订《成交确认书》的,必须在交易结果公告期内到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进行签订,否则视为该竞得人反悔。
(二)如有二位或以上合资格竞投人参与竞价,则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1、若全体合资格竞投人均不到场,或到场后因竞投人不报价、全部报价均无效等原因造成不能确定竞得人的,则采用摇珠或抽签方式在全体合资格竞投人中确定竞得人,本次交易以底价成交。
(三)若无人报名或无合资格的竞投意向人,另行组织交易。
五、报名时间及地址
(一)时间:2021年04月15日至2021年04月21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二)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南港路8号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五楼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竞投。同一标的物一人只能报一次名。
3、竞投意向人递交报名资料后,资料不予退回。
(四)报名时需携带的资料(原件核对无误后退回):
1、竞投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
(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
(3)参与人身份证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竞投人自营或租赁物业面积累计不少于10000㎡。(自有物业经营的,提供权属证照证;非自有物业经营的,提供租赁合同证明。)
六、竞价文件售价:售价为1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竞投意向人可通过柜台存款、转账或网银转账方式存(汇)入以下账号,凭银行回单获取竞价文件。
①收款单位: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
②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佛山南海分行
③账 号:44 5028 0104 0002 333(此账号非保证金汇入账号)
④款项来源:2108
七、报名前竞投意向人可自行到实地勘察竞投标的物,了解实际情况。
八、交易保证金
(一)各竞投人应按竞价文件要求在指定时间内将交易保证金存入竞价文件指定账号(账号详见竞价文件“第二章竞投人须知”),提交方式:转账。
(二)交易保证金必须以竞投人的名称转账。为了方便退还交易保证金,不接受任何方式的现金存、汇款,未按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未取得竞投资格。
(三)请各合资格的竞投人必须在2021年04月22日17时前(北京时间)以竞投人的名称将交易保证金转账到指定账号并到账(账号详见竞价文件“第二章竞投人须知”,到账时间以银行查询为准)。交易保证金款项逾期未到账的,视为未取得竞投资格,将不接受其竞价。竞投人必须把保存完好的交易保证金银行回单(银行凭证)原件及《交易保证金交纳凭证》(格式详见竞价文件***)于2021年04月26日09时30分00秒前(北京时间)递交到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以作交款及退款凭证,逾期未递交者视为自动放弃参与竞价。
(四)交易保证金退还:
1、如无质疑或投诉,未成交的竞投人的交易保证金,在成交结果公示结束后30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2、竞得人的交易保证金,在成交结果公示结束及竞得人与出租方签订合同、全额付清合同履约保证金并把合同、履约保证金缴纳凭证原件(核对无误后原件退还)及出租方开具的交易保证金退款证明递交到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核对后30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3、如有质疑或投诉,将在质疑和投诉处理完毕后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九、竞投环节
(一)接收证明文件及签到时间:合资格的竞投人请于2021年04月26日星期一09时15分00秒至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携带二代身份证原件(如不是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到场,必须同时提交《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证明文件到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现场参加竞价会议,提前或逾期提交的材料,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恕不接受。
(二)竞价会议开始时间及地址:2021年04月26日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南港路8号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五楼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
(三)竞投人如果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参加报价的必须是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授权代表。
(四)独立法人机构或其他组织最多只能派2人参加,自然人只限本人参加。
(五)若竞投人及其陪同人员携带有通信工具或可移动上网设备(包括但不限于手机、手提电脑、ipad等),请于竞价开始前关闭该设备并放置于指定位置。
(六)如竞投人在竞价环节开始后离开竞价现场,将视为放弃本次竞价。
十、处罚机制
(一)经相关部门认定其有下述行为之一的竞投人,将取消其竞投资格,如造成本次交易失败的,交易保证金全额不予退还:
1、凡未按规定提交有效凭证(证明文件、二代身份证原件、交易保证金交纳凭证);
2、严重扰乱竞价会议现场秩序;
3、竞价环节过程中使用通信工具或可移动上网设备(包括但不限于手机、手提电脑、ipad等)的。
(二)出现下列情形之一,交易保证金全额不予退还和出租方有权追讨竞得人造成第二次竞价的租金差额:
1、竞投人相互串通竞投的;
2、竞投人采用不正当手段竞得标的物的;
3、竞得人提供虚假材料或虚假情况的;
4、竞投人未按照竞价文件要求准时参加竞投报到并造成本次交易失败的;
5、竞投人在竞价会议开始后结束前未经本中心许可,擅自离开竞投现场并造成本次交易失败的;
6、竞得人竞得标的物后反悔的(包括但不限于放弃该项目的成交权、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拒绝签订合同、无缴交履约保证金);
7、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伦先生
联 系 电 话:0757-81851689
出租方名称: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园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麦先生
联 系 电 话:0757-81288988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