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
440604-202003-7059-0001
二、项目名称:农村垃圾收集站移动式压缩箱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海南神铨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地 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丘海大道苍西村导谭地块8号8-1铺面
被投诉人:佛山市禅城区环境卫生养护中心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丝织路13号F座1-4层
被投诉人2:广州恒远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134号生活无限大厦6楼
相关供应商:无
地 址:无
当 事 人:无
地 址:无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对被投诉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于2020年7月22日向禅城区财政局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1、采购文件第42页关于商务部分“交货期响应”的评分标准;2、采购文件第42-44页关于商务部分与技术部分的评分标准,设置优良、较好、一般、差等分值范围,容易造成评标专家的主观性判断,不利于各投标人公平竞争;3、采购文件中第42-45页关于商务部分与技术部分的评分标准,主观分分值设置过多,在评委评审过程中,容易造成评标专家的主观性判断,不利于各投标人公平竞争。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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