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禅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转发关于西藏自治区林芝市75模板支架坍塌事故的通报
禅建发〔2015〕444号
区质安站,各施工、监理单位:
现将《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转发关于西藏自治区林芝市“7.5”模板支架坍塌事故的通报》(佛建管函〔2015〕438号)转发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各单位对这起事故通报务必引起高度重视,要举一反三,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将各项安全生产措施真正落实到位。各施工、监理单位要立即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于事故易发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如深基坑、建筑起重机械、承重支模架、脚手架、临边洞口等要加大检查力度,严查严管,消除事故隐患。同时,针对夏季特点,要加强对防台防汛、防暑降温和现场安全防护情况的检查。
佛山市禅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
2015年7月21日
(禅建发[2015]444号_转发关于西藏自治区林芝市“7.5”模板支架坍塌事故的通报.pdf(请点击打开)
佛建管函〔2015〕438号_转发关于西藏自治区林芝市“7.5”模板支架坍塌事故的通报.doc(请点击打开)
粤建质函[2015]1384号.wps(请点击打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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