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检验不合格仍然通电使用质监部门依法严厉查处
服务民生,质监护航。如今,高层住宅林立,商业综合体也越来越多,电梯作为特种设备,与百姓生活的联系越来越紧密。然而,近年来,电梯事故在全国多地时有发生,电梯的质量安全问题也成了人们关注的焦点。最近,禅城区质监部门就查处一起高层住宅小区使用检验不合格电梯案件,对小区的物管单位立案查处,对涉事电梯实施现场查封。
为确保高层住宅居民的人身安全,9月28日,禅城区质监部门对禅城区石湾镇街道的一住宅小区内使用的一台乘客电梯进行执法检查。经核实,该乘客电梯于2018年8月19日经广东省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佛山检测院定期检验,因电梯的曳引轮绳槽破裂,被判为检验不合格。但直至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当日,该电梯仍然处于在用状态。
作为上述电梯的使用管理人,该小区的物管单位在明知电梯不合格的情况下,不但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上述电梯使用功能的启动,且仍然将上述电梯通电使用。物管单位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使用取得许可生产并经检验合格的特种设备”、第四十条第三款“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的规定。经请示局领导同意,执法人员依法对上述1台不合格电梯采取查封行政强制措施,对物管单位进行立案。
电梯,让生活更便捷、更舒适,但全国多地电梯“吃人”“关人”等事件不时发生,却让不少人在走进电梯那一刻多少有些不放心。为了乘梯安全,电梯的使用管理单位与维保单位必须严格落实电梯使用管理和维保要求,杜绝心存侥幸、管理马虎、维保服务缩水、维保记录走过场等隐患。禅城区质监部门将保持严查严处的高压态势,对电梯使用管理和维保中出现的违法行为予以坚决打击。
最后,禅城质监执法人员也提醒各位群众:电梯服务于人,每个乘梯的人都得有主人翁意识,对电梯少一些破坏,多一些呵护,同样是电梯运行安全最有效的保障。
(综合执法四大队 郑博奋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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