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禅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涉嫌无主财物处置公告(祥誉港货)
佛山市禅城区大富村周社街二巷14号祥誉港货经营者:
2017年2月14日,我局执法人员到佛山市禅城区大富村周社街二巷14号祥誉港货店现场检查,发现该经营场所货架上摆放无简体中文标签药品一批,你店未能提供有效的药品经营资质证照和产品购进凭证、进口批文、检验报告等合法合格证明材料,执法人员依法对上述药品依法予以扣押,扣押期间,你未能按要求来我局接受调查询问。
在调查期间,我局无法与你取得联系。现根据《广东省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第二十三条之规定予以公告,请你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天内到佛山市禅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综合执法三大队(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同济东路禅城区政府通济大院1304室之二;电话:0757-82340967)接受调查和处理。逾期不到的,我局将对上述扣押物品依法予以没收。
特此公告!
佛山市禅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