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组织开展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执行情况督查
1月14~21日,按照省农业厅《转发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纪律要求加强政策执行情况监督检查的通知》(粤农办[2011]10号)要求,我局组织人员到各区对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从各区的自查和督查情况显示,我市各区能够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暂时没有发现违规违纪的现象。
督查过程中了解到,一年来各区农机主管部门按照农业部、省、市关于严格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有关通知精神,开展经常性的警示教育和认真组织自查自检,规范操作农机购置补贴,明确工作职责,把目标管理责任落实到位,农机主管部门均建立了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主要责任人的工作责任制,层层落实责任。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让广大农民充分了解农机购置补贴申请和办理程序、补贴种类和补贴标准;设立和公布了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咨询热线电话,方便农民群众咨询了解补贴政策和购机申请、办理程序,增加工作的透明度;严格实行购机监督制度,杜绝套购现象的发生。同时,农机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定期或不定期***到购机户查看财政补贴购置机具是否在位,了解机具的使用情况,购机户对产品质量、售后服务的意见,及时与经销商做好沟通、协调,确保购机户的利益不受侵害。
在督查中,各区也反映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遇到的一些困难和问题,例如部分机具补贴比例偏低等。督查组在认真了解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情况,听取有关意见后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市农业局将会继续加大力度,确保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到位,切实做好我市的强农惠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