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处城乡违建被依法强制拆除
高明区对违法建设采取“零容忍”态度
11月20日,区城市管理与综合执法局联合公安、供电等部门,依法清拆阮埇阮南村村口小道一旁的违法建筑。
房屋使用位置不够多,有市民把临近空地改造为私人空间。上个月,高明区城市管理与综合执法局依法在城区拆除两例违建建筑。近两个月内,区内有两宗乡村违法建筑先后被强制拆除。
今年,区城市管理与综合执法局将拆除违建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上,变群众投诉呼声为行动哨声,强化对区内违法建筑的查处力度,在区内形成对违建行为“发现一宗,查处一宗”的高压态势。
私人花园侵占公共空间
11月13日,在荷城尚城名筑11座105和106两户住宅门前,电钻声、铁锯声、石锤破墙声此起彼伏,吸引了众多市民围观。该两户住户私占小区公摊面积违规搭建围栏,改造小花园,目前已被依法拆除。
现场看到,有一座建筑在围造出自己的一个私家花园之余,还利用大理石在大门处建起门楼,并利用打通楼顶区域搭建遮雨阳棚,远远看去颇显气派,原本一间一楼小区房俨然成了一座小型别墅。
自2017年接到第一起投诉,区城管执法部门先对该建筑立案调查,并按照流程对住户发放了整改通知书,但在限期内该住户并没有依法拆除违法建筑物,当日,违建面积共约50平方米的建筑物被依法拆除。
拆除违法建筑还路于民
11月26日,河江民安市场附近金鹿花园侧的一间酒楼与花园之间的一条公共道路上,一处将近1000平方米的违建建筑被依法拆除。据介绍,该违建建筑存在历史遗留问题,涉及的责任人多达4家,因为侵占面积较大,周边居民陆续进行了多次投诉。
据了解,该私占公共空间面积达1000平方米的建筑物久拖不拆,侵占了道路,阻碍市民出行,旁边酒楼还把建筑物设成了厨房,容易滋生四害。另外,因为消防通道被堵,该处还存在消防安全问题,必须依法拆除。
但自10月区城管执法局发出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当事人却一直没有将建筑物拆除,设于建筑物上的酒楼厨房依旧正常使用。上月26日,该违法建筑物被依法拆除,而该道路将由市政部门进行整治,早日还路于民。
区城管执法部门呼吁,当市民遇到类似违建行为,可以通过城管热线等多渠道多窗口及时举报,部门将积极收集市民的举报,携手共建高明文明城市环境。
拆除违法建筑270平方米
11月20日,区城市管理与综合执法局联合公安、供电等相关单位,来到阮埇阮南村村口小道一旁的违法建筑前。随后,待建筑内外经过现场城管人员的检查后,一辆钩机从村道驶入现场进行拆除。
记者在现场看到,整栋建筑物有两层半高,从去年年底开始侵占村中坑塘水面地建起。当日,因为建筑物门前区域较窄,现场只允许一辆钩机持续对该建筑开展拆除作业。
根据《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及城管规划法,农村村民未经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设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
事实上,今年9月,区城市管理与综合执法局已接到村民对该村口建筑物的第一宗投诉,经过区自然资源分局的定性,区城市管理与综合执法局依照流程,在对当事人发送限期整改通知书后,当事人并没有在限期内依法将违法建筑拆除。而该栋违法建筑占地面积多达270平方米,性质比较恶劣。区城管执法局工作人员在按照规定履行有关程序后,依法对该违法建筑物进行强制拆除。
昨日,高明区查违办也牵头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先后对尼教村国土编号为143、150的两栋违法建筑物实施强制拆除。整治行动共涉及28处前期已被依法查封的在建违法农村自建房,相关部门已对其依法进行查处,并经区政府批复同意实施强制拆除。区城管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熊程表示,高明对所有违法建设采取零容忍的态度,违建查处行动今后还会继续下去。
(文/图 佛山日报记者谢文骏 通讯员章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