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龙湖区龙祥街道办事处汕汾垃圾压缩站工程竞争性磋商公
(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汕头市龙湖区龙祥街道办事处)的委托,对(汕头市龙湖区龙祥街道办事处汕汾垃圾压缩站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编号:GZSKST16-189
二、采购项目名称:汕头市龙湖区龙祥街道办事处汕汾垃圾压缩站工程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人民币999088.01元。
四、项目内容:汕头市龙湖区龙祥街道办事处汕汾垃圾压缩站工程,具体详见汕头市第二建筑设计院设计的施工图纸及广州永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预算审核报告书;
五、该项目磋商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16年9月26日至2016年9月30日五个工作日(注:根据《广东省实施
六、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其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企业;
2、拟指派项目经理应具有二级以上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在该企业注册。
3、投标单位在报名时必须提交提供检察机关出具近三年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包括企业、企业法人和项目经理)。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5、为方便投标单位对项目的了解,要求投标单位报名时须提供采购人汕头市龙湖区龙祥街道办事处(联系电话:王先生,联系人:137****2088)出具的勘察证明。
七、获取磋商文件方式:购买时带齐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校验,资料不齐不予受理);
1、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法人代表证明书(加盖公章)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组织机构法人代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5、法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6、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其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7、拟指派项目经理应具有二级以上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在该企业注册复印件(加盖公章)
8、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复印件(加盖公章)
9、现场踏勘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八、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6年9月27日至 2016年10月8日期间(每天9:00至12:00,14: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汕头市长江路8号电信实业大厦1807)购买磋商文件,磋商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九、递交磋商文件截止时间:2016年 10月10日下午3时00分(提前半小时接收磋商响应文件)。
十、提交磋商文件地点:汕头市长江路8号电信实业大厦1807。
十一、磋商时间:2016年10月10日下午3时00分。
十二、磋商地点:汕头市长江路8号电信实业大厦1807。
十三、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6年9月26日至2016年9月30日止。
十四、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汕头市龙湖区龙祥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37****2088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汕头市长江路8号电信实业大厦1807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754-87123068
传真:0754-87123068 邮编:515000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754-87123068
发布人: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6年 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