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光明区企业办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文件的操作指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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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5月09日发表
各有关单位:
现将《光明区企业办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文件的操作指引》予以印发,请认真落实,向有关企业做好宣传指导工作。
深圳市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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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09 07:41:28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