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2021年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一、基本情况
(一)编制范围
光明区区属全资国企深圳市光明科学城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光明区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光明区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国企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参股国企深圳市光明集团有限公司纳入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范围。
(二)上缴比例
按照光明区国资监管文件的规定,光明区属全资国企利润上缴比例为:1000万以下(含本数)部分按50%的比例提取;1000万至2000万(含本数)部分按40%的比例提取;2000万以上部分按30%的比例提取。2017-2019年实际利润平均上缴比例已达34%。控股上市国企和参股国企的利润分配最终由股东大会决定。
(三)总体收支情况
预计2021年可用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收入为1028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6248万元,上年结转4039万元。2021年预算安排本年支出10287万元,其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7873万元,转移性支出2414万元。
二、收入预算安排情况
区属国企上缴利润698万元,参股国企上缴股利股息收入5550万元;上年结转4039万元,总收入合计10287万元。
三、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根据收支平衡不列赤字的原则,2021年预算安排支出10287万元,包括转移性支出2414万元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7873万元。
(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7873万元
1.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1085万元。
2.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4413万元。
3.国有企业政策性补贴1860万元。
4.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515万元。
(二)调入一般公共预算2414万元
根据财政部《关于完善政府预算体系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预〔2014〕368号)要求,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公共财政的比例,2021年提高到30%。2021年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本年收入(不含上年结转)超过30%比例上缴区一般公共预算2414万元,用于民生支出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