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以色列理工学院二期(南校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申请事项批前征询意见公示
汕规行公示〔2018〕014 号(金)
近期,汕头大学向我局申请位于大学路南侧中以(汕头)科技创新合作区(核心区)内广东以色列理工学院二期(南校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事项。
依据《汕头经济特区城乡规划条例》的有关规定,我局将该事项进行公示,具体内容如下:
1、用地位置:大学路南侧中以(汕头)科技创新合作区(核心区)内
2、用地性质:高等院校用地(A31)
3、实用地面积:355705.12平方米(533.56亩)
4、规划技术指标要求:
(1)容积率:≤3.0,计容建筑面积≤1067115.36平方米(包括阳台及悬挑实体面积)
(2)建筑密度:≤35%(其中主楼≤25%)
(3)绿地率:应当符合《汕头经济特区城市绿化条例》的规定。确因条件限制,达不到该条例规定标准的,应按照≥35%实施。
(4)停车率:≥15%(按不低于停车位总数的10%配建充电桩或预留充电设施接口)
(5)建(构)筑物海拔限高:≤105米
有关上述项目的详细信息可同时在汕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市城乡规划局专栏(网址:http://www.st.gov.cn)查阅。项目有关信息,可到汕头市城乡规划局驻行政服务中心窗口(长平路时代广场财政大楼三楼西厅)查询。
凡与以上申请事项之间有利害关系的,依照规定可在公示之日起十日内向本局提出申述(申述采用书面形式,个人申述材料应亲笔签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单位申述材料应由法人代表及单位签章)。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联系电话:89980502 监督电话:88787909
附图:用地红线图(批前公示)
2018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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