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浦区五角场镇人民政府关于2005年冬季征兵工作的实施意见
杨五镇府[2005]83号
杨浦区五角场镇人民政府关于2005年冬季征兵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居民委员会:
为了加强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建设,保证今年冬季征兵工作的顺利完成,根据《杨浦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上海市人民政府、上海警备区2005年冬季征兵命令的通知》要求,现将我镇今年冬季征兵工作的实施意见通知如下:
一、 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技强军为宗旨,以提供高质量的优质兵员为目的,严格遵照国家、上海市的兵役法规,依据上海市人民政府、上海警备区2005年征兵命令,广泛开展国防教育和依法征兵、征集优秀兵员的宣传教育活动,依法规范实施征兵体检、政审和定兵工作,确保征集任务的圆满完成。
二、 组织领导
成立以镇长夏康明为组长、武装部部长杨新林为副组长、李加、张福平、盛龙福、张向阳、黄俐平组成的征兵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征兵各阶段的组织实施和管理工作。
三、 征集对象和征集范围
1、征集对象:经过本年度兵役登记,并被确定为我镇本年度预征对象的应征公民。
2、征集范围:镇属各居民委员会管辖区内有本镇常驻户口的适龄公民。应当尽可能多征集企业中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优秀青年职工(含工人、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和事业单位中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工人。对非学历教育民办大学的在校学生、高等院校接收的无学籍学生及各类高考补习班学习的公民也应当征集。
要尽量多征集一些符合条件的少数民族和台湾省籍、归侨、侨眷公民入伍。
四、 应征公民应具备的条件
1、征集年龄:男性公民征集年龄为2005年年满18—20岁;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可以放宽到21岁;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可以放宽到22岁;女性公民的征集年龄为2005年年满18—19岁,在校女大学生征集年龄可以放宽到20周岁。根据部队一些特殊专业的需要和本人自愿,可征集部分年满17岁的女性公民和2005年应届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毕业的男性公民入伍。
2、政治条件:按照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颁发的《关于征集公民服现役的政治条件的规定》和其他有关规定执行。
3、体格条件:按照国防部2003年新颁发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其他有关规定执行。
五、征集的办法和时间安排
根据杨浦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的统一计划,结合我镇的实际情况,我镇今年冬季征兵工作的日程安排为:10月29日前为征兵工作准备阶段,需完成登记核实、预征对象的确定、身体初检、政审初审及上报;11月2日前对政审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及对参加区征兵体检的预征对象进行体检和教育动员;11月7日前完成征兵体检;11月18日前完成体检合格人员的政审;11月22前完成征兵政审的复审、联审、初定兵及上报入伍人员名单;11月15日—12月15日接待接兵部队领导并陪同接兵部队领导家访和复审复查等;12月10日—12日领发《入伍通知书》和被装等;12月15日前召开“五角场镇2005年欢送新兵入伍大会”;12月16日—22日前送兵;12月25日前完成征兵工作总结。
六、 工作要求
在今年冬季征兵工作中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遵照国家和本市的兵役法律和法规,执行***、中央军委今冬的征兵命令,广泛开展国防教育和依法征兵、征集优质兵员的宣传教育,依法规范兵役工作部门、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兵役行为,坚持廉洁征兵,努力提高兵员质量。
1、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征兵工作是一项依法进行的严肃的政治任务,是一项广泛的社会性工作。组织、选送优秀青年到部队服现役是各有关单位、组织和领导义不容辞的责任;依法服兵役是每个适龄公民的神圣职责和光荣义务。为了加强对我镇今年冬季征兵工作的组织领导,各有关单位要贯彻主要领导负责制,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安排专人负责,责任明确到人。
2、抓好宣传教育,做好思想疏导。在征兵工作中要大力加强兵役法规和有关政策的宣传,优化征兵工作环境;增强公民的法律法规意识,提高公民履行兵役义务的自觉性;教育应征公民要有正确的思想认识,端正应征态度和入伍动机,自觉接受部队的挑选。
3、坚持廉洁征兵。要坚决贯彻中央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指示精神,严格执行征兵政策规定,加强征兵工作人员的廉政教育,倡导廉洁自律,严肃征兵纪律,坚决防止和纠正不正之风,确保兵员质量。
4、严格遵守征兵工作规定,圆满完成征兵工作任务。征兵工作时效性强,各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要按照时间接点,保证工作进度;正确把握标准,严格把握质量,认真做好预征对象政审、病史调查,确保征兵工作质量;严格依法办事、按规定办事,遵守征兵工作纪律,保证我镇今年冬季征兵工作圆满顺利地完成。
二OO五年十月三十一日
主题词:军事 征兵 实施意见
杨浦区五角场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5年10月31日印发
(共印4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