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坪山区2021年新增原民办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审核通过人员核准工作年限的公示(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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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5月03日发表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原民办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就唐惠青、黄先波、钟淑君等3名新增录入原民办代课教师申请困难补助系统资格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从2021年9月26日至2021年9月30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审核通过人员核准工作年限有异议的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向深圳市坪山区教育局(地址:坪山区坪山大道5068号,电话:0755-89377382)反映情况或问题。反映情况和问题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人必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地址或电话,以示负责。深圳市坪山区教育局对反映人和反映的情况将严格保密,并认真调查核实。
***:深圳市坪山区2021年新增原民办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审核通过人员核准工作年限的公示名单(二)
深圳市坪山区教育局
2021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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