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转发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省级政府定价的涉企经营服务收费目录清单的公告的通知
汕市发改函〔2017〕117号
各区县发改局,濠江区发展规划局、城市综合执法和安监局,市各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省级政府定价的涉企经营服务收费目录清单和进出口环节经营服务收费目录清单的公告》(粤发改价格函〔2016〕6309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同时,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一、市各有关单位请认真梳理本单位政府定价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和进出口环节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对照粤发改价格函〔2016〕6309号文的目录清单,将本单位现行的收费项目如实按***2、3的要求填写,以电子文档和书面形式于2月8日前寄送市发展和改革局(迳送收费管理科,联系电话:88178283,电子邮箱:fgjsfglk@126.com)。
二、各区县要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开展政府定价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和进出口环节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的清理,按要求编制本级目录清单,并及时予以公布。
***:1.《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省级政府定价的涉企经营服务收费目录清单和进出口环节经营服务收费目录清单的公告》(粤发改价格函〔2016〕6309号)
2.汕头市市级政府定价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
3.汕头市市级政府定价进出口环节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
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7年1月24日
函117(***2-3).xls
函117(附转发).pdf
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