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近期连续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紧急通报
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市驻区各单位:
从5月25日至6月2日,我区在不到10天时间内连续发生了3起工矿商贸企业生产安全事故。5月25日凌晨1时45分,广厦街道辖区一个体塑料厂发生一名操作工人从2米高机台摔倒致死事故;5月31日14时20分,鮀江街道辖区汕头市金平区富利来塑胶金属管材厂发生一名保修人员修理机器时触电倒地致死事故;6月2日凌晨1时许,广厦街道辖区“汕头市金平区浮西建筑材料厂有限公司”发生一起天车起吊时水泥桩模具撞压一名工人致死事故。事故造成了一定经济损失,也在社会引起了不良反响。
上述事故的发生,都是因从业人员缺乏安全知识,违反操作规程,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主体不落实引起的责任事故,教训极其深刻,反映出一些企业对安全生产工作管理不严,安全生产责任制仍没有落实到位。特别是在5月31日晚区政府紧急召开安全生产事故现场会议后,紧接着又发生1起生产安全事故,再次暴露出个别单位存在侥幸心理、工作不到位、排查不及时、监管不力等问题。
各街道、各有关部门必须引起高度重视,认真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加大排查工作力度,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再次发生,确保今年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区政府再次强调:
一、认真汲取事故教训,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各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坚决贯彻区政府“5•31”事故现场会议的精神,一定要清醒地认识和把握当前的严峻形势,清醒地认识到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以及重要性。各街道、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吸取这几起事故教训,强化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针对我区“三小”企业较多、易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的特点,认真分析辖区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明确监管内容和重点,结合实际,采取有力措施,重点检查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情况。要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防范事故的发生。
二、集中抓好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强化企业内部管理。各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安全生产监管力度,结合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和“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开展综合督查工作,狠抓安全生产不放松。要把推进“隐患治理年”各项活动作为今年安全生产的重要工作来抓,查大隐患,防大事故,强化日常巡查监管,避免出现管理空挡、脱节,彻底铲除滋生隐患的土壤。对近期事故多发行业要集中进行整治,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督促其加大安全投入,搞好设备设施维护及安全设施建设工作,不断改善企业安全生产条件,规范员工作业程序。各街道、各主管部门,特别是地处城乡结合部的各个街道,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事故隐患,防患于未然;对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健全,安全管理不到位,安全措施不落实的企业要依法实施停业整顿;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严禁生产;对发生事故的企业,未经验收合格的,一律不许复产。
三、加强教育,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知识和岗位操作规程的培训。各街道、各有关部门要针对企业员工特点,加大对企业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特别是高危工作岗位安全操作知识的培训力度,未经安全培训或安全培训不合格的坚决不予上岗;要深入企业对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和安全培训情况进行检查,对无证上岗、不遵守操作规程的行为,要对作业人员、企业负责人和有关管理人员也进行处罚。
四、尽心尽责,严肃追究事故责任。区政府已于6月4日在《汕头日报》颁布了《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通告》(汕金府告[2008]3号),各街道、各有关部门要严格履行职责,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查明事故原因。要严格责任追究,对因责任不落实、措施不落实、工作不到位和推诿扯皮、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造成事故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要加强“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督查工作,对基础工作薄弱、事故多发的街道要加强指导,切实把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
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八年六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