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卫生局2010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现公开深圳市龙岗区卫生局2010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以及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几方面内容组成。
本年度报告通过我局网站及龙岗政府在线网站面向全社会公开。报告统计数据截至2010年12月31日。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深圳市龙岗卫生局秘书科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和谐路卫生监督大楼908室;邮编:518172;电话:0755-89551500;传真:0755-89551030;电子邮箱:szlgwsj@21cn.com)。
一、概述
2010年,深圳市龙岗区卫生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深圳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在健全领导机制、完善规章制度、深化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等方面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组织机构建设情况
为切实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我局成立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机关各科室负责人任成员,负责组织、监督检查信息公开工作,同时指定专人负责机关政务公开工作,把工作责任落实到了具体工作人员。各医疗卫生单位相应成立了以一把手为组长的领导小组,统一布置,统筹安排,形成了职责明确,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
(二)《指南》和《目录》的编制工作情况
继续修订和完善《龙岗区卫生局政务公开目录》和《龙岗区卫生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其中,《龙岗区卫生局政务公开目录》内容主要包括机构职能类、规范性文件类、行政许可类(含审批、审核、备案类)、便民服务类、工作动态类和其他类共6大类27个条目,涵盖了我局行政职能的各个主要方面。《龙岗区卫生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明确了我局政务信息公开的范围、公开形式、公开时限、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和程序、救济方式和程序等方面的内容,作为公开我局政务信息公开的操作手册,为公民了解我局的政务信息提供了有力帮助。
目前,我局所编制的政务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已在龙岗区政府门户网站龙岗政府在线中所设置的卫生局子网页和我局官方网站中全文发布。《目录》和《指南》的公开,既方便广大办事公众,又搭建了有效的社会监督平台,为加强我局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
(三)落实和制定相关配套措施情况
为从制度上保证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我局根据《条例》和《深圳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要求,先后制定了政务、阳光工程、加快电子政务建设等一系列实施方案,规定了信息公开基本项目和具体内容、形式等,及时对信息公开内容补充完善,同时制定了行政过错追究办法,保证信息公开工作真正执行到位和发挥效力。
(四)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度规范情况
1、建立了依申请公开和投诉问责受理机制。我局自觉接受社会评议和舆论监督,设立并公布投诉电话、邮箱等,畅通信访渠道,鼓励员工、群众和业务相关单位投诉举报。重视病患、群众、职工提出的公开申请和公开工作投诉,在接到申请或投诉后,在10个工作日内通过信函、回电、网站回帖等形式答复群众的公开申请或投诉的核查处理结果。
2、建立了内部检查和专门督查机制。我局采取电话催办、听取汇报、开展专项检查等多种方式,切实加强了信息公开工作的督促检查,并建立内部检查制度,实行定期检查通报制度,每年组织督导检查组,检查各医疗卫生单位贯彻落实信息公开情况,并以简报形式通报检查结果。
3、建立有责、明责、问责的责任追究机制。我局制定了《龙岗区卫生局政务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试行)》《龙岗区卫生局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试行)》、《龙岗区卫生局受理效能投诉办法(试行)》和《龙岗区卫生局政务督查、督办制度(试行)》,严格规定,凡是应公开事项未依时公开、公开的内容不真实、不按规定形式进行公开、不按规定更新公开内容、不按规定答复和告知公开申请的,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通报批评;对责令整改而拒不整改的,对投诉、调查人员打击报复或因不按规定公开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行政处罚。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遵循公开、公正、便民的原则及时准确公布各类政务信息。截至2010年12月31日止,我局通过龙岗政府在线卫生局子网页和龙岗区卫生局官方网站和主动公开各类信息982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10条;政策法规类信息118条;行政许可类(含审批、审核、备案类)39条;工作动态与卫生新闻类信息668条;便民服务类信息5条;其他类(健康知识)142条。
除了局网站外,我局还与《深圳侨报》合作,每周二举办一期《健康周刊》,2010年全年共成功举办51期。我局以此为平台公开重大决策信息、工作动态信息、健康教育信息和国家卫生政策信息。同时,还在局机关各楼层设置信息公开栏,及时公开局机关人事、决策等重要信息。
通过及时、主动的信息公开,充分保障了广大人民群众和卫生系统干部职工的合法权益。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2010年度,我局通过深圳市政府信息公开电子监察系统收到信息公开申请1件,已按期回复。
四、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认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公开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公开信息,2010年,没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发生。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0年,我局通过不断加强信息公开组织机构建设,健全工作机制等举措,使得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公众通过公开的政务信息,及时了解到卫生工作动态,增加对卫生部门的了解。但仍存在如下一些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主动性有待进一步增强;二是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信息公开的形式有待进一步拓宽。
2011年,我局将继续严格按照上级要求,严格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深圳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等政策文件,总结经验,提升水平,继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尤其是重点抓好以下三方面的工作:
一是进一步统一思想,强化认识,加强组织管理和《条例》内容培训,全面提高领导干部及全体员工的公开透明意识,增强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
二是完善信息收集机制,缩短信息公开周期。
三是在立足现有信息公开渠道的基础上,探索信息公开的新形式、性途径,促进信息公开工作的多样化。
深圳市龙岗区卫生局
二〇一一年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