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政府关于市六届人大六次会议第20180548号建议答复的函
深龙府函〔2018〕329号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政府关于市六届人大六次
会议第20180548号建议答复的函
尊敬的毛玉勤等代表: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城中村物业管理工作以及龙岗区社会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在深圳市六届人大六次会议上提出的第20180548号《关于在城中村物业管理引进物业管理公司,完善物业管理法律法规的建议》收悉,按照办理分工,龙岗区为分办单位。现龙岗区结合工作实际,经过认真研究,将办理意见答复如下:
一、采纳意见情况
关于议案中提出的尽快出台龙岗区物业管理矛盾纠纷专项排查调处工作办法,完善区-街道-社区“三位一体”调处平台等建议,龙岗区予以采纳。
二、工作措施及进展
2017年1月24日,龙岗区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小区矛盾预防和处置工作的实施意见》(深龙府办〔2017〕3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要求进一步整合住建、公安、信访、应急、街道等单位力量,推动各行业主管部门建立健全相关领域物业小区矛盾纠纷隐患排查预防机制,完善各层级矛盾纠纷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及时有效调处物业管理矛盾纠纷。同时,《实施意见》还要求建立物业管理矛盾预防和处置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成员包括区维稳办、区信访局、区发改局、区住房建设局、区安监局、各街道办等相关单位。联席会议主要通报全区物业小区矛盾纠纷和处置工作落实情况、研判全区物业小区矛盾纠纷形势、研究确定重大矛盾纠纷案件有关处置方案等。
三、下步计划
龙岗区将按照人大代表的建议,认真贯彻落实《实施意见》的工作要求,积极化解物业管理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再次感谢您对龙岗区社会经济发展的关心指导,欢迎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专此函复。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政府
2018年6月11日
(联系人:龙岗区住房建设局田卓,电话:28589863)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府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