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组织区内文化企业以区政府组团形式参加2018年下半年有关交易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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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28日发表
各有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龙岗区经济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实施细则》的文件精神,以及《深圳市龙岗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专项经费申报指南》第四条第10点的相关要求,请有意组团参展的单位在组团参展申请征求所属街道办意见后,于展会举办前40日内向我办报送组团参展申请,在获得我办书面批复后方可组织招展,参展团不少于10家龙岗企业。申请截止时间:2018年6月22日。
特此通知。
区文产办联系人:黄娴静 联系电话:89558796
地址:深圳市龙岗中心城海关大厦东座1530
深圳市龙岗区文化产业发展办公室
2018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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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9 23:54:34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