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深圳市龙岗区财政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0年12月23日至2021年2月5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对龙岗区财政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1年3月24日,区委巡察组向龙岗区财政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扛起主体责任,抓好整改工作的组织部署
龙岗区财政局党组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区财政局党组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诚恳接受并全面认领区委第三巡察组的巡察反馈意见,并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举措,不折不扣完成巡察整改任务。
(一)迅速动员部署。3月24日下午,巡察反馈会议结束后,区财政局党组第一时间召开会议传达巡察反馈会议精神,并研究成立龙岗区财政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4月6日,局党组再次召开局党组会议,针对巡察反馈问题,提出整改措施,确定整改方案。
(二)抓实责任分工。区财政局党组对巡察反馈问题照单全收,印发实施整改方案,细化责任分工,落实到责任领导、责任科室(中心),明确了完成目标和时限,要求不回避立行立改、不敷衍改出成效,确保一件一件落实、一条一条兑现。局党组书记带头领办,分管领导具体督促指导,责任科室(中心)各司其职,实行挂图作战、对账销号,对照时间节点抓好整改落实工作。
(三)强化督办检查。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全力推进整改。局党组不定期听取整改工作汇报,了解整改情况,研究解决问题,强化***督办,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局党组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多次与班子成员及科室(中心)负责同志开展谈心谈话,听取整改进展情况汇报,帮助理清思路,对标最高最好最优不折不扣抓整改。
(四)坚持长效机制。在抓好集中整改的同时,举一反三,深刻反思、认真剖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研究建立长效机制,坚持标本兼治,加强制度建设,切实把落实整改工作作为改进作风、推动工作的实际行动。5月22日,区财政局党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进一步深化认识、明确目标、压实责任。6月7日,区财政局党组再次听取整改落实情况汇报,要求责任科室(中心)要坚决把巡察反馈的问题彻底整改到位。
二、坚持问题导向,从严从实抓好整改工作
(一)党的领导弱化,党组履职不够充分
1.针对“班子核心作用发挥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严格执行局党组会议议事决策制度,规范做好党组会记录、纪要管理,规范“三重一大”事项的议事决策流程,完整准确如实记录讨论全过程。二是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局党组第一时间学习传达******在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上的***精神,在传达学习上级指示精神的同时研究部署财政管理工作中的具体落实措施,确保全局各项工作与***保持高度一致。三是加强内部管理,将20项工作事项列入全局2021年挂图作战重点事项,每月对落实情况进行督办。四是规范加强政府物业管理,重新修订印发《深圳市龙岗区政府物业管理办法》及五个实施细则。全面清查政府物业,健全物业档案资料。对政府物业清理工作发现的历史遗留问题进行分类处理。
2.针对“财政统筹管理水平有待提高”问题的整改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分析我区未来“十四五”期间的收支平衡情况,并专题报告区委区政府。以“经营城市”的理念,联合多部门谋划改善我区财政收支平衡状况的创新举措。二是保障全区医疗基本建设资金。提高区属公立医院基本医疗服务补助标准。三是通过完善制度,落实各职能部门对社区公配物业的职责。解决社区公配物业移交机制缺失的问题。加强对社区公配物业建设的监管,确保符合接收条件的社区公配物业及时移交。
(二)财政收支管理不规范,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3.针对“预算全链条管理不够完善”问题的整改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明确规范“其他一般管理事务”支出范围,严肃预算执行刚性,严格对预算单位的各类调剂事项审核把关,从严把控单位预算追加事项。二是严格落实“调慢补快”机制,建立预算支出进度与预算编制挂钩机制,规范预算编制工作,严格审核部门预算经费。建立预算绩效一体化,项目执行与绩效目标落实挂钩。三是未能尽收的非税收入按部门进行梳理,对相关职能部门逐一发文告知认领并指导督促催缴,进一步完善和加强非税执收管理工作机制,进一步做好分类指导及督促工作。四是加大政府投资项目绩效评价的力度,提高财政资金投入使用效率。
4.针对“专项资金安排统筹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制定《深圳市龙岗区区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专项资金管理。发布《深圳市龙岗区财政局关于加强专项资金统筹力度及建立项目审核信息共享机制的通知》,对信息共享方式提出了指引。二是每月统计各部门、专项资金预算支出进度及下月的预计支出情况,定期召开部门预算支出进度分析会,落实各部门支出任务,并提高年度预算支出的均衡性。三是落实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的要求,促进政策修订完善,将重点绩效评价报告向区委区政府专题报告,同时加大绩效评价结果的公开力度。
5.针对“财政监督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的整改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印发《龙岗区区级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深圳市龙岗区财经政策制度汇编》,对培训费开支范围和标准作了严格规定。同时,通过每年的财务人员培训及财经小课堂等多种形式强化各单位财务人员对严控类项目的开支把控。截至目前,已制作118堂财经法规小课堂。二是加大政府采购监督检查力度,规范采购单位政府采购行为,印发《关于开展政府采购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专项清理的通知》《关于加强政府采购资金管理的通知》《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专项自查工作的通知》,提出监管意见,已组织52个一级预算单位进行自查。三是通过开展专项调研、召开现场会等措施迅速摸清全区内控建设总体情况,构思区级层面内控“1+6”制度指导体系,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推进龙岗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六大经济活动内部控制流程指引》。目前龙岗区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已基本建立完成6大经济活动流程及制度。
6.针对“资金审核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压实预算单位主体责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财政国库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加强对财政资金支出的监管。二是严把财政资金审核支付关。梳理各类费用支出所需的报账资料及审核要点要求,整合形成更具针对性和实效性的报账工作指引,简化并规范财政资金审核支付流程,实现提质提效。三是打破外部沟通壁垒。通过拓展服务工作的深度和广度,督促报账单位建立健全内控管理制度,依法合规组织实施政府采购活动。
(三)政府物业资产监督乏力,长效管理机制有待完善
7.针对“部分政府物业闲置浪费”问题的整改
整改状态:正在推进,已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是严格执行《龙岗区社区配套和公共服务用房管理实施细则》规定,落实使用管理制度,对已完成实物接收的社区公配物业及时委托给相关部门使用,避免物业闲置,争取早日为社区居民提供服务。二是加强统筹调配能力。对职能部门已明确不使用的公配物业,区物管中心履行相关程序后按需求调配给其他单位管理使用,或按国家、省、市、区的相关规划或规范中社区公配物业的扩展功能进行委托使用管理或经营,整合优化调配政府物业,降低政府物业空置率。三是实施分类管理。督促使用部门对有维修价值的老旧物业进行修缮;对存在主体结构安全隐患的物业,按相关建筑安全规定进行处理;对已纳入城市更新范围的物业做好巡查、保管工作。四是利用信息化手段。实现实时使用状态监管,定期进行抽查使用情况,全力提高政府物业使用率。
8.针对“有的公配物业功能改变被长期违规占用”问题的整改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开展公配物业巡查行动,发现占用的物业,要求立行立改,无法立行立改的,要求相关单位清空退还并持续跟进。二是通过建立和完善公配物业巡查制度和利用信息化管理手段,做到按时巡查、实时监管、及时处理,加强公配物业监管力度,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充分发挥公配物业功能。
9.针对“部分政府物业被违规出租转租”问题的整改
整改状态:正在推进,已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是对被违规出租转租的政府物业,开展租赁清退工作。二是严格执行新修订的《深圳市龙岗区政府物业管理办法》及《龙岗区政府物业出租管理实施细则》规定,政府物业在深圳市联合产权交易所进行对外公开招租,做好政府物业出租管理工作。
10.针对“产权办理登记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状态:正在推进,已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是对于历史原因导致产权资料缺失,且产权资料无法重新补办的这类物业,进行登记造册,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二是继续跟进可办理产权登记的项目,对于开发建设单位已完成项目初始登记的,收集资料,到不动产权登记中心办理产权登记。三是加强与不动产登记部门的沟通,完善我区政府物业产权登记工作。四是加强对各单位的物业资产登记及入账工作指导,完善物业入账及登记手续,避免国有资产流失风险。
(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到位,组织建设抓得不实
11.针对“‘两个责任’落实乏力”问题的整改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制定并印发《深圳市龙岗区财政局谈心谈话制度》《深圳市龙岗区财政局内部控制管理办法》和《深圳市龙岗区财政局内部控制操作规程》,修订完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制定实施《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初步构建起了较为完善的制度体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压实主体责任。二是加强党风廉政教育,积极传达学习中央、省、市、区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要求。局党组每年至少开展一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加强对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的指导,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和下属单位负责人“一岗双责”意识,定期对分管范围内的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进行督促检查。三是加强明察暗访,重点检查工作纪律,以及公车私用、迟到早退、大操大办等各项作风问题,同时加大对廉政风险高的业务工作和重要岗位的检查,对发现问题予以通报,督促抓好整改。四是高度重视廉政宣传教育。将廉政宣传教育纳入全局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内容之一,安排专人督办。
12.针对“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整改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按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将有关场所改造为资料室等,人均办公面积符合规定要求。二是严格执行“一车一卡,对号加油”制度,每辆车上配备加油记录本,每次加油做好登记。按月统计每张油卡的使用次数和金额,每月进行“两公示一对比”(油卡费用和加油量公示,公里数和加油量对比)。三是制定并落实《深圳市龙岗区财政局车辆管理办法》,规范油卡保管、使用、充值等管理。
13.针对“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不明显”问题的整改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政治引领作用、政治凝聚功能,做好发展党员规划,加大宣传力度,把先进分子吸纳进来、广大群众组织起来。在确定人选、教育培训、考察、审批等各个环节,严格把关,保证新发展党员质量。2021年已发展1名正式党员、1名预备党员、6名入党积极分子。二是组织开展三会一课、“第一议题”、“党史故事周周学”等学习机制。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开展结对共建、党群共建等,丰富支部活动形式。三是积极推动党建与业务相结合,以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攻坚堡垒、 实干先锋”实践活动为重要载体,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四是加强会议记录和业务学习,按要求规范支部记录,支部活动记录后由支部委员会进行检查,提出记录中存在的问题,逐步规范会议记录。
14.针对“干部队伍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状态:正在推进,已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是有序推进人事档案查补,定期开展干部档案审查。二是修订印发《深圳市龙岗区财政局工作人员考勤及请休假管理办法》,严格落实请休假审批。三是严格规范干部定编定岗管理,统筹做好各用人主体的人员安排,更好地做到人岗相适。
(五)执行财经纪律不严肃,违反项目采购程序
15.针对“采购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状态:正在推进,已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是制定实施《深圳市龙岗区财政局机关合同管理办法》《深圳市龙岗区财政局自行采购管理暂行办法》《深圳市龙岗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内部控制规范》等制度,从制度层面规范采购管理。二是各经办科室负责合同签订前严格审查合同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资信及履约能力等情况,严禁向无资质的供应商采购服务。三是严格执行规定,依法选取自行采购方式,采用询价方式开展自行采购时按照最低价法确定成交供应商。四是流程优化,规范履约评价管理。梳理采购项目全流程,优化履约评价环节,规范项目末端管理。
16.针对“项目支出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严格执行《深圳市龙岗区财政局财务管理制度》《深圳市龙岗区财政局收支业务管理内部控制规范》《龙岗区财政国库支付中心报账工作指引》,以及其他相关支出规定,加强审核把关和风险防控,确保相关资料的完整性、规范性及准确性。
17.针对“财务核算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状态:已整改,长期坚持。
一是严格执行《龙岗区财政国库支付中心报账工作指引》,按时办理单位财务收支的具体业务,及时到支付中心报账。二是定期与支付中心核对账簿,确保账实符合,如发现账实不符,查找原因,及时处理。
三、立足长远长效,巩固提高整改成果
龙岗区财政局党组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对广东系列***和***批示精神。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区纪委监委的监督下,把整改任务融入日常工作之中,立足长远,举一反三,不断巩固整改成果,善始善终把整改工作抓好做实,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推进财政各项工作。
(一)强化政治担当,落实两个责任。坚持把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作为最根本的政治责任,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制度和工作机制,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坚持将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自觉接受监督。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严守政治规矩、政治纪律、工作纪律,不断深化和巩固拓展巡察整改成果。
(二)健全组织机制,规范组织建设。坚定理想信念,加强党性教育。进一步丰富“三会一课”学习内容,创新学习形式,不断提高党员干部政治思想素养。定期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组织活动,增强吸引力和凝聚力。做好发展党员工作,规范党员发展流程,严把“入口”关。着力把党组织建设成为讲政治、有活力、能战斗的坚强堡垒。
(三)深化后续整改,建立长效机制。强化督促监管,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尚未完成或需要持续整改的事项,紧盯不放,件件落实;对后续整改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举一反三、立行立改。结合新形势新要求,持续完善各项制度,坚持一手立规矩、定制度,一手抓整改、促落实,强化制度执行力,以制度管权管人管事,促进财政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
(四)巩固整改成果,推进财政事业发展。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把巡察整改工作与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决策部署结合起来,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党史学习教育成果转化结合起来,进一步理清思路、完善措施、健全制度,找准方向,着力推进财政工作全面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55-28922211;邮政信箱:深圳市龙岗区建设路财政大厦五楼520室、邮政编码518172;电子邮箱lgqczj@lg.gov.cn。
中共深圳市龙岗区财政局党组
2021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