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面推广实施民生微实事指导意见的通知》(深府办函〔2015〕140号)和《深圳市民政局中共深圳市委组织部关于印发20全年度民生微实事服务类和实物类项目进行严格把关、及时监控及评估研究,打造桃源特色民生微实事探索路径。经研究,决定以邀请招标的方式选定专业评估公司开展此项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桃源街道办事处2020年度民生微实事服务类和实物类项目第三方评估。
二、招标项目情况:根据《南山区民生微实事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等“1+3”规范文件的要求,为了对2020全年度民生微实事服务类和实物类项目进行严格把关、及时监控及评估研究,需进行评估服务采购。
三、招标项目要求:
1、标准体系建立:第三方评估机构须结合民微微实事相关的政策要求及桃源街道实际情况,对我办开展的2020年度民生微实事服务类和实物类项目全流程评估形成客观公正、有据可循的第三方评估标准,包括桃源街道民生微实事申报指引。
2、评估团队构成:第三方评估机构须组建不少于5人的全职专业评估团队。
3、前置评审要求:第三方评估机构在收到社区提交的项目申请方案时,须在3个工作日内反馈到社区,社区须在3个工作日修改完毕且重新提交至第三方评估机构,第三方评估机构在收到定稿的项目申请方案后须3个工作日内出具每个项目的前置评审意见书并交到街道指定邮箱。
4、事中监管要求:第三方评估机构在收到社区提交的项目实施进度表后,须对每个项目进行不少于1次的实地监管,并现场填写监管工作表单,须社区、项目方和第三方评估机构工作人员在监管工作表单上签字确认,第三方评估机构于第2个工作日把监管工作表单扫描件发至街道指定邮箱;第三方评估机构须每个季度填写街道民生微实事实施进度报表,并在下个季度的第一周内发至街道指定邮箱。
5、结项评估要求:第三方评估机构须提高评估工作的时效性,即收到社区提交的结项项目申请,需在3天内对每个项目出具独立评估报告,在评估结束当月汇总所有的评估报告发至街道指定邮箱;要求一项目一档案,第三方评估机构须指导社区和项目方完善档案台账工作,并确认第三方是否按要求提交所有的档案资料;第三方评估机构须提交半年评估总结报告1份和全年评估总结报告1份。
6、完善项目库要求:第三方评估机构需向我办推介一批具有特色优势、复制推广性强、项目延续性强等项目,以不断形成且扩大我办民生微实事服务类和实物类项目库。
7、每个季度我办对评估工作进行抽查打分,第一次考核不合格警告一次,并按要求整改,第二次考核不合格扣除合同总金额20%合同款退回我办财务账户,并按要求整改。
8、完成街道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招标价格:不超过50万元。
五、投标公司资质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深圳工商部门登记注册(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3.投标资料:公司营业执照与资质文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六、项目完成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十二个月。
七、公示时间:2020年1月7日至2020年1月13日。
八、定标方式:采用抽签的方式决定中标单位。
九、拟邀请单位:深圳市南山区社会创新促进会、深圳市罗湖区社会工作者协会、深圳市南山区社会工作协会、深圳市现代公益组织研究与评估中心。
十、相关事项:
1.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1月14日早10:00前,投标方应将投标文件(密封,封装处盖公司公章)送达桃源街道办事处招标办;
2.有关本次招标之事宜,按如下联系方式以书面或电话等形式进行查询;
3.投标响应不足三家时,另行发布招标公告。
特此公告。
(联系人:林峰 158****6846)
桃源街道办事处
2020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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