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圳市公安局南山分局法医伤情鉴定服务采购(1年)项目的补充公告20181029192721
各投标人:
根据采购单位意见,深圳市公安局南山分局法医伤情鉴定服务采购(1年)项目(项目编号:NSCG2018177936)招标文件作如下调整:
招标文件评标信息技术部分第2点拟安排的项目团队人员情况(项目负责人除外)评分准则:1、拟安排的项目团队人员中,每有一人具有司法鉴定人执业证(执业类别为法医临床司法鉴定)且具备公安系统颁发的《鉴定人资格证书》的,得10分,其它情况不得分,本项最高得50分; 2、拟安排的项目团队人员中,每有一人具有副主任法医师或以上职称的,得10分,其它情况不得分,本项最高得50分。 以上1、2项得分累计,满分100分,同一人可累计得分。提供与投标人签署的有效劳动合同关键页及相关执业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的扫描件,原件备查,未提供不得分。调整为:1、拟安排的项目团队人员中,每有一人具有司法鉴定人执业证(执业类别为法医临床司法鉴定)且具备公安系统鉴定经验的,得10分,其它情况不得分,本项最高得50分; 2、拟安排的项目团队人员中,每有一人具有副主任法医师或以上职称的,得10分,其它情况不得分,本项最高得50分。 以上1、2项得分累计,满分100分,同一人可累计得分。提供与投标人签署的有效劳动合同关键页及相关执业证书、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的扫描件,原件备查,未提供不得分。公安系统鉴定经验以公安系统颁发的《鉴定人资格证书》(有效期及年检不作要求)为准。
ZBS版本招标文件已更新,请各投标人重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南山区政府采购及招标中心
2018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