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区将出台全市首个区级土地整备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为系统地指导和规范南山区土地整备资金管理工作,进一步提升全区土地整备工作质量的效率,南山区调研制定了土地整备资金管理暂行办法。3月24日从南山区城改办了解到,目前,该暂行办法已经区政府审定。据悉,此为全市首个区级土地整备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土地整备是市政府“十二五”期间着力推进综合性改革事项之一,南山区在土地整备体制机制方面进行了系列改革:成立了区土地整备工作领导机构和协调管理机构;建立了土地整备项目实施辖区负责制度;设立了区土地整备专项资金账户;明确了专项资金拨付程序。但这些措施没有覆盖土地整备项目实施全过程,实际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特别是资金管理方面,矛盾较为突出。因此,南山区须在土地整备资金管理方面进行改革,以适应新形势下的工作要求,加快土地整备进程。
该暂行办法一方面细化土地整备资金使用和管理工作流程,明确责任,建立土地整备资金使用管理机制。另一方面创新土地整备项目审计模式,建立土地整备资金使用监督机制。暂行办法将通过改革,解决土地整备资金使用、审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规范资金管理,有序推进土地整备项目实施工作。重点是解决土地整备资金审计问题。
南山区城改办相关负责人介绍,过去受限于审计时间过长,影响整备土地移交。该暂行办法在工作机制上进行了创新,首次明确可由区土地整备中心委托专业审计机构对土地整备项目实施结算和财务决算审计,在30天内完成结算审计工作,区审计局按年度对土地整备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绩效审计。可大大缩短时间,提高工作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