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蕉治火一举摘帽
经过两天的专项检查考核,10月11日,省政府挂牌督办斗门区白蕉镇火灾隐患整治工作顺利通过验收,白蕉镇戴了近一年的火灾隐患“帽子”终于被摘。
据了解,白蕉镇为全市四个中心镇之一,总人口14万人。虽然没有大型的公众聚集场所,也没有大型的高层建筑,却集中了工矿企业231家,“三小”场所2082家,公共娱乐场所9家。这些临街的档口都有数量多,分散广的特点,无疑给当地政府的监管带来了难处,消防安全形势日益严峻。特别是白蕉镇2008年发生的“222平南轮胎店”火灾事故,直接财产损失47万元,引起了市、区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省政府于2008年11月对白蕉镇进行挂牌督办,把白蕉镇列为省30个火灾隐患重点地区之一。
副市长陈英在向省验收组汇报时介绍说,自从被挂牌督办以来,我市对白蕉镇采取了一系列措施进行整治。市、区、镇三级组织多个部门和基层村居共抽调572人,对234家企业和1400多个“三小”场所进行了多次检查。从市、区、镇、村到具体的场所,逐级落实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2554份。新城市场、新城市场周边街区、新万家建材城等6个“三小”场所被确定为重点整治区域。对群众投诉、举报的一些比较危险的场所,以及一些拒不整改的“钉子户”,由联合执法队实行临时查封。并彻底解决了一些影响公共安全的历史遗留火灾隐患,拆除具有消防安全隐患的违章“三小”场所、校舍建筑23家共4397平方米。
通过强有力的排查整治和执法,全镇各类场所整改火灾隐患3280处,整改率为100%,专项整治共投入资金达1155万元。同时,规范完善农村和社区消防工作建设。全镇36个村(社区)均建立了消防工作基层组织,包括5支村级兼职消防队和31支义务消防队。
省政府验收组在检查了白蕉镇专职消防站、新沙村消防站和新城市场等单位后,对整治工作表示满意。同意白蕉镇不再列入全省火灾隐患重点地区名单,并希望有关部门巩固整治成果并在全市推广整治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