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珠海飞扬化工有限公司二期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告示(第二次)
各位公众:
我公司拟在珠海市高栏港经济区石化基地北五路建设珠海飞扬化工有限公司二期扩建项目,委托常德市双赢环境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已编制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根据国家环保总局颁布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文)的规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环保局审批前,需公开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征求公众意见。现就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建设地点及主要内容
本扩建项目拟在珠海市高栏港经济区石化基地北五路(飞扬化工厂区二期规划用地)建设。二期占地面积,使用面积;二期主要产品是喷涂聚脲SPUA的原料(单体胺类、胺类树脂、胺类扩链剂),同时将一期原规划的DXC车间改为充装车间。扩建项目总投资7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40 万元,预计投产日期 2011年8月。
二、项目主要污染因素及对环境的影响程度
本扩建项目的生产废水、车间地面冲洗废水和生活污水,废水经飞扬的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后,通过高栏港经济区排污管网排入黄茅海。本扩建项目所排污水不会对该海域海水水质产生明显影响。
本建设项目在生产过程中产生锅炉废气和有机废气。锅炉废气达到《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锅炉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限值第二时段标准,有机废气处理后污染物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新扩改建二级标准,对周围的大气环境影响很小。
项目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来自于生活办公垃圾和生产过程中产生废物,本项目固体废物按其产生环节及主要组分分类,并根据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处理,对周围环境无影响。
三、项目采取的主要环保措施及效果
1、本扩建项目产生的废水经飞扬公司的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后,通过高栏港经济区排污管网排入黄茅海.项目排放废水能得到有效的控制,对纳污该海域海水水质影响很少。
2、生产废气
(1)锅炉采用清洁能源0#柴油作燃料,确保产生的废气达到《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锅炉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限值第二时段标准。
(2)有机废气经气收集系统引入活性炭吸附处理系统进行处理,废气处理后污染物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和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新扩改建二级标,由高的排气筒排放。有机废气的处理效率在80%以上。
从预测结果可知,采取环保控制措施后,本扩建项目产生的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符合大气防护距离的要求,对周围敏感点不会造成较大的环境影响。
3、合理安排厂区平面布置、选用低噪声的风机设备、做好对设备的消音减振处理、在厂房周围通过布置合理的绿化带等措施来降低噪声。
4、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尽量综合利用,危险工业固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填埋。
四、环境影响评价主要结论
本项目选址基本合理;周围环境质量状况一般;在落实有关环保措施计划,并按照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保措施建议加以改进的基础上,项目建成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不大,不会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
五、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1、建设项目单位名称:珠海飞扬化工有限公司
2、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王先生
3、电话:0756-3987956
4、地址:珠海市高栏港经济区石化园区北五路
5、邮编:519050
六、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1、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常德市双赢环境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联系人: 游先生
3、电话:0736-7794991
4、传真:0736-7797238
5、地址:湖南省常德市建设东路建设桥二村28号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请公众提供个人准确信息主要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住址工作单位及联系电话;
2、是否理解项目建设内容?
3、对评价考虑的项目主要污染因素是否足够?是否需要补充?
4、对项目采取的环保措施是否满意?如不满意需要补充哪些?
5、是否同意本项目建设?如反对,其理由是什么?
6、环保措施方面是否还有其它需要完善或补充的合理化建议?
八、公众索取意见的方式和期限
1、参阅环评报告书简本(见***)
2、在相关信息公开后,以电子邮件、信函方式向环评单位及建设单位咨询。
3、索取信息的期限:2010.3.10-2010.3.20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1、电话发送口头意见或文字短信(需要详细留下提出意见人的地址、身份、联系方式等)
2、递送书面意见(需写明提出意见人的地址、身份、联系方式并签字确认,可当面递送或邮寄递送)。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有效时间:10天,自至止。
公告单位:珠海飞扬化工有限公司(盖章)
二O一O年三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