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检察院快捕板樟山劫案11名犯罪嫌疑人
3月31日,区检察院履行快审快捕职能,以涉嫌抢劫罪批准逮捕在我市板樟山森林公园进行抢劫作案的11名犯罪嫌疑人。
现审查查明:犯罪嫌疑人罗某洪、罗某销等12人于2008年3月2日从深圳包车来到我市密谋抢劫,并于3月3日在我市著名的群众休闲锻炼场所板樟山森林公园进行了踩点。3月4日中午12时许,上述12人携带自制手***、西瓜刀、铁棍等作案工具窜至板樟山山顶,按照事先分工,从山脚至山顶分别安排犯罪嫌疑人望风,当23名登山者先后登上板樟山顶时,上述犯罪嫌疑人持作案工具将受害人捆绑、劫持后拘禁在山顶的一间平房内,劫取受害人现金、手机、首饰等财物,合计价值4万余元,持续作案长达3个多小时。
该案在珠海市社会影响强烈,香洲区检察院3月28日受理该案后,即安排精干人员利用周末时间加班加点进行审查,在从快批捕的同时,提出了具体的侦查取证方向,保持了对此类恶性犯罪的高压态势。
据悉,12名犯罪嫌疑人中江除另有一名犯罪嫌疑人王某另案处理,其他11名犯罪嫌疑人悉数被批准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