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闭幕
9月25日下午,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在完成各项议程后闭幕。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广泉主持会议,常务副主任杨金华,副主任霍荣荫、张萍、邓群芳、尤镇城、李志和,秘书长王道远及委员共33人出席会议。
25日上午,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以及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八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全体会议结束后,市八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召开了第43次会议,根据常委会会议分组审议的情况,主任会议决定将《珠海经济特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条例(草案修改稿)》和《珠海经济特区养犬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交由法制委员会作进一步修改完善,提请下一次召开的常委会会议继续审议。会议还对相关决议和审议意见草案进行了审议,并决定提请第三次全体会议进行审议。
当日下午,会议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珠海市2014年政府投资项目计划调整方案的决议和关于批准2014年珠海市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审议通过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市人民政府《关于创建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市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关于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和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的审议意见,并交由市人民政府研究处理。
会议还审议并决定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刘嘉文、党组成员陈仁福,市中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敖广恩,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关英彦,10名市人大代表,市有关职能部门负责同志以及市人大常委会副处以上干部列席会议,1名市民旁听了会议。(内容来源:珠海特区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