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区促进循环经济推动低碳发展建设生态文明示范区十二五行动纲要
根据深圳市建设国家低碳生态示范城市、循环经济试点城市等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为促进循环经济和推动低碳发展,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结合辖区实际,制定本行动纲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巩固国家生态区创建成果,以促进循环经济为抓手,以培养市民、家庭、社区节能环保意识为重点,努力构建以低碳排放为主要特征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和消费模式,进一步提升经济社会发展质量,建设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区,为打造“首善之区、幸福福田”提供有力支撑。
二、行动目标
(一)总体目标
深化“环境就是资源、环境就是生产力”的理念,***空间、资源、人口等制约因素,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方式持续向节约集约型、质量效益型、绿色低碳型转变,确保经济保持稳健增长,生态环境持续优化,城区核心竞争力不断增强,生态文明观念深入人心;用三至五年的时间,将福田建设成经济高度发达、人居环境优美、生态文化繁荣的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区。
到2015年,全区实现生产总值2750亿元,第三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保持在90%左右,总部经济占GDP比重达35%,地均GDP产出35亿元/平方公里;万元GDP能耗五年累计下降8%,万元GDP水耗五年累计下降18%,万元GDP碳排放五年累计下降8%;辖区空气质量(福田空气质量监测点)优良率不低于97%,城市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不低于89%,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环境噪声达标区覆盖率不低于85%,建成区绿化覆盖率不低于46%。
(二)阶段目标
根据辖区经济社会和环境现状,将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分为试点启动期、重点推进期和全面实施期三个阶段。
1、试点启动期(2011年):“迎大运、倡文明,共建生态家园”
以迎大运为契机,以促进循环经济为主要抓手,以提升生态文明素养为核心,在市民、家庭、社区中大力开展节能环保宣传,动员全社会行动起来,启动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工作,为推动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奠定良好基础。
2、重点推进期(2012-2013年):“示范带动,重点突破”
以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和关键环节的示范项目为主要突破口,完成促进循环经济、建设生态文明重点任务,实现低碳产业体系初步完善,清洁能源比例持续提升,工业、交通、建筑等重点领域节能降耗显著,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市民、家庭、社区节能环保意识不断提升,基本达到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的考核要求。
3、全面实施期(2014-2015年):“建设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区”
在总结已有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充分发挥示范项目的辐射带动作用,部门联动、群策群力,全方位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经济发展方式实现全面转型,绿色消费模式和生活方式全面弘扬,市民、家庭、社区节能环保意识基本普及,宜居生态环境基本形成,最终将福田区建设成为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区。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规划引导,完善保障机制
1、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规划引导
以《福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总体规划》为指导,将促进循环经济、推动低碳发展、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工作纳入《福田区环境保护和循环经济“十二五”专项规划》,并制定年度行动计划,明确产业发展、资源能源利用、生态环境保护、人居环境建设和生态文明素养提升等方面的重点工作和具体要求,力争2015年以前建成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区。(牵头单位:区环保局)
2、积极构建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的各项机制
制定有利于促进循环经济、推动低碳发展、建设生态文明的政策机制;协助制定评价循环经济、低碳发展、生态文明发展水平的指标体系,建立完善组织实施、监督考核等相关机制;加大区财政投入,建立相关专项资金,重点扶持产业低碳化发展、资源能源高效利用、生态环境保护、人居环境建设和生态文明素养提升等方面的项目;拓宽融资渠道,争取更多财政资金、社会资金和国际资本投入到区生态文明建设中。(牵头单位:区发改局、区财政局)
(二)产业升级改造行动
3、构建现代产业体系
(1)发展服务经济,加快转型,率先转型。大力发展总部经济,重点引进跨国公司区域总部、吸引上市公司总部集聚、培育内源型总部企业,加快实现总部企业数量明显增加。到2015年,全区实现总部企业规模明显扩大,结构不断优化,以CBD为核心的总部集聚区逐步成型,成为高端总部经济基地、深圳总部经济核心城区、深港都市体总部经济洼地。(牵头单位:区贸工局)
(2)加快发展辖区具有先发优势的金融、物流供应链、服务外包和商务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加速产业融合,创新产业模式和服务方式,培育高技术服务业等新兴服务业;扶持指数经济、虚拟经济、咨询经济、版权经济、检测认证经济等新兴业态落户福田。加强政策支持和规划引导,强化核心关键技术研发,突破重点领域,积极有序发展互联网、物联网、文化创意、研发服务、技术创新服务等产业,加快形成先导性、支柱性产业,切实提高产业核心竞争力和经济效益。(牵头单位:区贸工局、区科技局)
(3)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步伐。打造多丽低碳示范园区,推动“福田国际电子商务产业园”建设,吸纳新型互联网和电子商务企业入驻;在原福田燃机电厂更新改造的规划设计中灌输低碳生态理念;继续完善“南方手机检测中心”等几大检测中心功能和软件公共技术平台等载体的建设。(牵头单位:区科技局、区城改办)
4、推动产业低碳发展
(1)出台并实施《福田区经济发展资金扶持循环经济和节能减排实施细则》,每年扶持循环经济和节能减排项目(企业)800-1000万元。(牵头单位:区发改局)
(2)制定科技发展资金扶持低碳企业相关办法,每年扶持辖区初创型低碳产业企业(成立三年内)5家以上,给予企业研发投入补贴,每年扶持辖区成长型低碳产业企业2家以上,给予重点项目资助,2013年前扶持15至20家初创型企业、6至10家成长型企业;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营造良好创新环境,争取3至5年扶持补贴20个以上低碳专利;深化互联网产业发展策略,制定扶持互联网产业发展相关政策。(牵头单位:区科技局)
(3)大力推进清洁生产。举办工业企业、餐饮服务业等行业清洁生产知识宣讲会,在各个领域普及清洁生产知识,引导企业自愿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对于超标排放的企业实施强制清洁生产审核。选择1至2个条件较好的工业园区争创广东省“清洁生产示范园区”;选择5至8家获得“广东省清洁生产企业”称号的企业作为示范试点,带动重点骨干企业全面实施清洁生产。推广能源管理员制度,要求规模以上企业配备专门负责节能工作的能源管理员。(牵头单位:区环保局、区贸工局)
(三)资源能源高效利用行动
5、强力推进重点领域节能改造
(1)探索建立建筑碳排放评级体系。委托相关专业机构制定福田区建筑物碳排放分级指引,建立建筑碳排放评级体系,力争2011年底初步完成福田区建筑碳排放分级指引,2012年启动评级,以推动建筑节能减碳行动。(牵头单位:区环保局、区建设局)
(2)探索制定重点服务业(如酒店等)碳排放指引。委托相关专业机构制定酒店行业碳排放指引,选取5至10家示范品牌酒店试行碳标签,促进酒店行业进一步改造升级。(牵头单位:区环保局、区贸工局、区旅游局)
(3)加强绿色建筑项目建设监管。2011年开始,新开工的建筑工程全部必须符合节能建筑的标准要求;要求所有新开工的保障性住房按照绿色建筑的标准进行设计和建设,所有新开工的保障性住房项目全部使用太阳能热水系统;把具备建设绿色建筑条件的新开工项目均纳入绿色建筑项目建设监管,积极做好绿色建筑示范项目的申报工作;每年完成2至4个绿色建筑示范项目。(牵头单位:区建设局)
(4)大力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将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纳入《福田区经济发展资金扶持循环经济和节能减排实施细则》予以扶持;在公共机构建筑节能改造中,建立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示范,并逐步推广;政府部门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政府机关楼宇力争全面实行合同能源管理;在重点产业领域、高耗能企业推行合同能源管理。(牵头单位:区发改局)
6、推进节水和非传统水资源开发利用
(1)充分利用非传统水资源。运用价格杠杆调控,推行使用再生水作为河道生态补水、道路冲洗用水或绿化用水等用途;积极推广再生水回用深度处理技术。(牵头单位:区水务局)
(2)推行节水型小区创建活动。组织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医院、住宅楼等小区开展创建活动,每年创建20个节水型小区;鼓励高耗水行业企业安装使用循环用水和节水设施。(牵头单位:区水务局)
(3)建设学校雨水利用工程。每年选择10至15个具备条件的学校开展雨水利用示范,建设雨水收集和处理系统,将校园内汇集的雨水用作冲厕、绿化和景观等用途。(牵头单位:区环保局、区教育局)
7、加快再生资源回收和资源综合利用
(1)完善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管理,提高该行业的规范化管理水平,积极推进旧家电回收工作(牵头单位:区贸工局、各街道办事处)。鼓励社区居民家庭实行生活废弃物源头分类。(牵头单位:区城管局、各街道办事处)
(2)积极推进餐厨垃圾回收体系建设,提高餐厨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水平。实行餐厨垃圾产生、清运和处理联单和统计表制度;规定从事餐厨垃圾经营性清运活动、处理活动单位必须获得相应许可;规定餐厨垃圾产生单位有责任对其产生的餐厨垃圾进行资源化处理;鼓励推行餐厨垃圾原位处理-资源化综合利用的新模式。(牵头单位:区城管局)
(3)提高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的监督管理和综合利用水平。鼓励企业实施清洁生产,提高资源利用率,减少固体废弃物排放;强化对辖区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的管理,建立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收集-运输-处理全过程环境监管体系,不断提高其综合利用水平。(牵头单位:区环保局、区卫生局)
(四)生态功能提升行动
8、清水绿岸行动
(1)完善污水处理设施,协助市水务部门推进福田污水处理厂的建设(牵头单位:区水务局)。完成凤塘河口红树林修复示范区水质净化工程建设,科学评估凤塘河水环境综合整治效果,提出切实可行的进一步完善措施并加快推动实施。(牵头单位:区环保局)
(2)加强巡逻监督力度,确保梅林水库饮用水源安全(牵头单位:区环保局)。抓紧协调市规划国土部门,尽快确定莲塘尾水库的管理范围线和保护范围线;与有关地产项目开发单位协调洽谈,督促其做好莲塘尾水库景观提升工程的设计和施工,同时做好项目全程监管工作。(牵头单位:区水务局)
(3)协助市水务部门开展新洲河、福田河河道生态修复工作。改造原有的河道护坡护岸,采用生态补水、曝气复氧、生物修复技术等,改善河流水质。(牵头单位:区水务局)
(4)加强河流河岸管理,定期开展排水专项执法检查;抓好经营单位违章排污执法,强力推行排水许可制度;推进辖区正本清源行动,探索以奖代补或政府补助等形式,开展雨污纠错和排水达标小区建设工作(牵头单位:区水务局)。严查流域内偷排污染企业,持续开展流域污染源监督执法工作。(牵头单位:区环保局)
9、蓝天行动
(1)防治机动车尾气污染。协助市相关部门加强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督管理,加大临时过境车尾气排放管理,落实排气超标机动车强制报废制度,推广使用国Ⅳ燃油。(牵头单位:区环保局)
(2)控制餐饮行业油烟污染。开展餐饮油烟控制专题研究,编制餐饮业审批指引,识别辖区餐饮业可批、限批和禁批区域;鼓励餐饮行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牵头单位:区环保局)
(3)防治工业废气污染。对于印刷、汽修等产生工艺废气的工业企业,加强废气排放监管,要求其工艺废气达标排放。(牵头单位:区环保局)
(4)防治建筑工地扬尘污染。要求施工单位落实防尘除尘措施;加强道路扬尘管理,规定运土车辆必须持证和按标准加蓬盖,严禁带泥上路及违规超载造成泥土撒漏;加强淤泥渣土管理,从源头控制污染,快速处理重大余泥渣土污染问题。(牵头单位:区建设局、区城管局)
10、降噪行动
(1)防治工业和服务业噪声污染。要求所有发出高噪声的设备采取降噪、减震措施实现达标排放;对所有商业经营活动,禁止其在室外使用高噪声设备进行宣传、促销、礼仪庆典。(牵头单位:区城管局、区环保局)
(2)加大噪声执法力度。在群众投诉激烈的噪声敏感区域,加强执法巡查,增加夜间执法频率(每个月不少于2次)。(牵头单位:区环保局)
(3)防治施工噪声污染。加强监管,要求施工单位加强在建工程项目隔声降噪管理,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标准,严格执行夜间施工许可证制度,落实施工公示,接受公众的监督。(牵头单位:区环保局)
11、生态保育行动
(1)继续加强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加大城市生态空间资源的保护和控制,加强生态敏感地区生态管理;继续推行退果还林,组织好义务植树活动,按时保质完成生态风景林工程建设任务,巩固造林绿化成果。(牵头单位:区城管局)
(2)开展梅林水库一级水源保护区水源涵养林和城市生态廊道建设;积极推广屋顶和垂直面绿化,多渠道拓展城市绿化空间,增加城市绿量,提高城区碳汇能力。(牵头单位:区城管局)
(3)加快福田自然保护区红树林修复工程建设,探索红树湿地系统碳汇能力建设途径。(牵头单位:区环保局)
(五)宜居城区建设行动
12、宜居社区建设行动
根据省市宜居社区创建要求,加快推进宜居社区建设工作,从居住空间、公共空间和服务设施方面打造“以人为本”的宜居社区。到2011年底,全区宜居社区创建比例达60%;2012年底,宜居社区创建比例达80%。2015年前选择1至2个环境良好、具有典型意义的街道,开展宜居街道创建试点工作。(牵头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区环保局)
13、城市有机更新行动
加快促进《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实施细则》的出台和实施,制定切合我区实际的《福田区城市更新单元规划编制计划申报流程》等规范性文件;开展城市更新模式研究,对适合福田的模式加以研究和引用,***项目运营、资金保障等方面的难题,确保更新工作优先满足城市公共利益的实现;开展辖区城市更新发展规划编制,确保八卦岭等重点片区的更新目标,指导辖区更新工作有序开展;加快推进金地沙头区域融合工作、安托山博览馆群用地规划、华强北片区地下空间资源利用等重点项目进展;加大岗厦村、皇岗村等重点城市更新项目的推进力度,督促协调辖区已列入市更新改造计划及旧工业区试点项目的进展。(牵头单位:区城改办)
(六)生态文明素养提升行动
14、生态文明示范创建
(1)组织“低碳家庭”竞赛。借鉴香港“万家灯火齐减碳”活动经验,以“六•五”世界环境日为平台,每个街道每年至少组织50户居民家庭参与“低碳家庭”竞赛活动,对评比优胜的家庭给予适当资金奖励。同时积极进行媒体宣传,通过知识竞赛、征文比赛、摄影比赛等形式,丰富“低碳家庭”竞赛的内涵,带动全区居民积极参与到活动中来。(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区环保局、各街道办事处)
(2)组织“低碳学校”竞赛。组织开展学校低碳评比活动,制定学校低碳竞赛活动方案,在全区小学、初级中学和高级中学分别进行减碳竞赛,并对优胜者进行奖励;在2012年实现辖区绿色学校达到100%的基础上,以中小学校为对象制定低碳学校碳排放标准,试行模拟碳交易。(牵头单位:区教育局、区环保局)
(3)开展低碳生态示范街道和社区创建。根据深圳市建设国家低碳生态示范城市的统一部署,充分发挥街道和社区的优势,创新基层低碳发展思路,推广节能减排技术,发展循环经济,加强环境保护,倡导低碳生活,力争在2015年前,建成3至5个低碳生态示范街道,每个街道建成3至5个低碳生态示范社区,并争创一个“零碳”示范项目。(牵头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区环保局)
(4)建设低碳示范机关。政府部门发挥表率作用,以区机关大楼为试点,推行办公流程低碳化、屋顶绿化、照明节能系统改造,放置碳排放计算器,加大低碳知识宣传力度,将低碳产品或绿色产品列入政府采购目录,低碳产品或绿色产品价值达到总价值的30%以上。(牵头单位: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区采购中心)
(5)打造绿色出行示范。建设连接区属住宅小区与区机关大楼为主要节点的自行车租赁系统,建立3至5条“自行车绿色出行示范路线”,实现公务员绿色出行的率先垂范,逐步推动自行车绿色出行线路覆盖居住小区、办公大楼、公园、绿道等。(牵头单位:区建设局、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6)打造清洁能源示范工程。实施太阳能屋顶计划,所有新建住宅建筑必须使用太阳能热水系统,重点推动区管既有工厂宿舍、学生宿舍、医院住院部使用太阳能热水系统,鼓励居民住宅使用太阳能热水系统。(牵头单位:区建设局、区教育局、区卫生局、各街道办事处)
(7)打造合同能源管理示范工程。开展红岭中学等5个试点项目的合同能源管理工作,2011年制定项目改造方案,2012年开展项目节能改造工作;以节能服务公司作为实施主体,鼓励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引导社会资金投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牵头单位: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8)打造低碳建筑示范工程。全力推进福田区环保监测监控基地大楼建设工作,以“绿色三星、低碳示范”的建筑定位,按照《深圳市绿色建筑设计导则》和深圳经济特区《绿色建筑评价规范》银级标准设计和施工。建设项目严格按节水、节能、节材、低碳和资源综合利用的要求来进行规划设计和建造。(牵头单位:区建工局、区环保局)
(9)打造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示范工程。以机关、学校食堂为试点,打造一批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示范项目。(牵头单位: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区教育局)
15、加大宣传教育力度
(1)倡导文明出行理念。结合文明劝导志愿服务行动,鼓励机关干部、社区居民每逢周六、周日在主要交通路口、公交站点、口岸等协助维持交通秩序,持续开展文明出行宣传活动。(牵头单位:区直机关工委、团区委)
(2)深入开展可持续消费宣传教育,加大对符合循环经济要求的绿色产品的扶持力度,禁止生产不可循环利用的一次性塑料物品。2015年前,禁止星级以上酒店提供免费的一次性用品。(牵头单位:区贸工局、区旅游局)
(3)利用报纸、电台、电视等媒体,以及社区宣传栏等,开设“生态文化”、“低碳文化”专栏,定期进行各种类型的低碳生态文化宣传教育;加强和教育部门的合作,从教学、实践活动和学校管理等方面推进低碳生态文化教育;通过网络、广播和宣传栏等渠道,加深公众对循环经济、低碳经济、生态文明内涵的了解,增强低碳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普及生态文明理念。(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发改局、区教育局、区环保局、区城管局)
(4)开展基层生态文明宣传。在各社区积极开展循环、节约、低碳知识宣传和以倡导低碳绿色生活为主题的社区活动,组织不同主题的社区图片展,以家庭为例说明节约的潜力和经济效益;利用社区宣传栏,张贴节能节水标语、口号、宣传画、条幅等,宣传可持续发展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方式,弘扬“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社会风尚;推广节能减排技术,发动辖区单位和个人积极投入到这项系统工作中来,通过推广重点示范项目,形成示范带动效应,促进发展方式转变,指导各社区创建低碳社区,从各个层面推动循环经济和低碳发展。(牵头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为加强对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将福田区低碳经济促进委员会调整为区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委员会,由刘庆生、张青山担任组长,王强、贺海涛、洪存伟、黄华强、夏炀、周运昌、苗宁礼、黄漫娥、刘家宝担任副组长,成员单位由区委区政府办、区委宣传部、区直属机关党工委、区监察局、区发改局、区贸工局(旅游局)、区教育局、区科技局、区财政局、区建设局、区卫生局、区环保局、区统计局、区城管局(水务局)、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区政府物业管理中心、区建筑工务局、区城改办、区政府采购中心、区文化产业办、团区委、园岭街道办事处、南园街道办事处、福田街道办事处、沙头街道办事处、梅林街道办事处、华富街道办事处、香蜜湖街道办事处、莲花街道办事处、华强北街道办事处、福保街道办事处组成。区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和专家顾问小组,刘家宝兼任办公室主任,冯流看、廖吉安、陈艳担任办公室副主任,配备2至3名专职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指导和协调全区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实施。各成员单位要设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并明确分管领导,同时确定一个联络员。各成员单位按照区统一规定和要求,将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牵头单位:区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委员会)
(二)资金保障
2011-2015年年均投入产业发展资金4亿元,用于优化辖区产业结构,推进辖区低碳和循环经济发展,促进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从经济发展资金统筹安排一定的资金保障生态文明建设,落实促进循环经济推动低碳发展的各专项行动的财政专项补助资金和工作经费,特别是本纲要及各年度行动计划的项目;加快资金审核拨付,保证各项资金及时到位。制定相关奖励政策,设立奖励基金,对社区、企业、家庭、个人在生态文明建设行动中取得显著成效的,给予适当资金奖励。(牵头单位:区财政局、区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三)机制保障
将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纳入区政府重点督查范畴,同时纳入区环境保护实绩考核,严格考核该项工作组织落实完成情况,在环境保护实绩考核中实施“一票否决”,对于取得年度环境保护实绩考核第一名的区直部门和街道办事处,区委区政府予以嘉奖。(牵头单位:区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委员会)
***:
福田区促进循环经济推动低碳发展建设生态文明示范区2011年行动计划
根据《福田区促进循环经济推动低碳发展建设生态文明示范区“十二五”行动纲要》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为落实2011年的各项工作,结合辖区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行动目标
以迎大运为契机,以促进循环经济为主要抓手,以提升生态文明素养为核心,在市民、家庭、社区中大力开展节能环保宣传,动员全社会行动起来,启动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工作,为推动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奠定良好基础。
二、重点工作
(一)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规划引导
1、以《福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总体规划》为指导,将促进循环经济、推动低碳发展、建设生态文明示范区工作纳入《福田区环境保护和循环经济“十二五”专项规划》,明确产业发展、资源能源利用、生态环境保护、人居环境建设和生态文明素养提升等方面的重点工作和具体要求。(牵头单位:区环保局)
(二)迎大运环境质量保障行动
2、保障大运空气环境质量
6月底前完成淘汰或改造4蒸吨/小时以下(含4蒸吨/小时)及使用8年以上的10蒸吨/小时以下的燃煤、燃重油、燃木柴和燃柴油锅炉,并鼓励对其他锅炉进行清洁燃料改造或安装脱硫除尘设施。持续推动工业企业、四星级及以上酒店实施中央空调余热利用项目或太阳能热水替代供热锅炉。加强对建筑工地、物料堆场等城市扬尘污染源的控制,确保洒水等降尘措施的落实;加强道路扬尘管理,严格查处淤泥渣土洒落路面车辆。此项工作全年持续推进。(牵头单位:区环保局、区建设局、区城管局)
开展再生水冲洗市政道路可行性研究和试点工作。开展使用再生水冲洗市政道路的技术、经济可行性研究,鼓励和提倡环卫清洁公司使用再生水作为环卫用水,试点利用新洲河、福田河下游水冲洗市政道路。此项工作于12月底前完成。(牵头单位:区水务局)
开展餐饮油烟控制专题研究。编制餐饮业审批指引,识别辖区餐饮业可批、限批和禁批区域。此项工作于6月底前完成。(牵头单位:区环保局)
防治机动车尾气污染。协助市相关部门加强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督管理,加大临时过境车尾气排放管理,落实排气超标机动车强制报废制度,推广使用国Ⅳ燃油。(牵头单位:区环保局)
3、改善水环境和声环境质量
实施凤塘河环境综合整治。6月底前完成红树林修复示范区污水处理设施调试;科学评估凤塘河水环境综合整治效果,提出切实可行的进一步完善措施并加快推动实施,此项工作于12月底前完成。(牵头单位:区环保局)
开展流域正本清源行动。积极配合市水务部门开展福田河、新洲河流域环境治理相关工作,开展雨污纠错和排水达标小区创建工作。此项工作全年持续推进。(牵头单位:区水务局)
持续开展流域污染源监督执法工作。严查流域内偷排污染企业,加强对工业废水、医疗废水的监管,确保达标排放。此项工作全年持续推进。(牵头单位:区环保局)
推进噪声在线监测监控系统建设。在群众投诉激烈的噪声敏感区域,实施噪声在线监测监控,同时加强夜间执法巡查(每个月不少于2次)。此项工作于12月底前完成。(牵头单位:区环保局)
(三)生态功能修复行动
4、开展红树林生态修复工作。建设新洲南红树林生态公园,面积23万平方米,恢复红树林植物群落,修复滩涂,做好绿化和配套设施建设工作,此项工作于12月底完成。(牵头单位:区城管局)
5、启动福田红树林生态系统碳汇方面的研究工作,建立与完善红树林生态系统碳汇研究的基础数据和技术方法,量化生态恢复进程中红树林的固碳效应。此项工作于12月底前完成。(牵头单位:区环保局)
(四)产业升级改造行动
6、持续推动循环经济发展。3月前制定《福田区经济发展资金扶持循环经济和节能减排实施细则》,每年安排扶持循环经济和节能减排项目资金(企业)800-1000万元(牵头单位:区发改局)。3月前制定“科技发展资金扶持低碳企业办法”;扶持辖区初创型低碳产业企业(成立三年内)5家以上,给予企业研发投入补贴,扶持辖区成长型低碳产业企业2家以上,给予重点项目资助,此项工作于12月底前完成。(牵头单位:区科技局)
7、进一步调整产业结构和优化产业布局。全面巩固总部经济和现代服务业“双轮驱动”战略格局,强化以金融业为代表的现代服务业的优势地位,2011年争取实现辖区年纳税额一亿元以上的单栋高端商务楼宇增加到50栋(牵头单位:区贸工局)。积极抢占未来产业发展战略制高点,促进互联网、物联网、文化创意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及低碳节能产业加快发展。(牵头单位:区科技局、区文产办)
8、推动原福田燃机电厂低碳化更新改造。在原福田燃机电厂更新改造的规划建设全过程贯彻低碳理念,力争将该园区建成低碳示范园区。此项工作全年推进。(牵头单位:区城改办)
(五)能源清洁高效行动
9、探索建立建筑碳排放评级体系。委托相关专业机构制定福田区建筑物碳排放分级指引,初步建立建筑碳排放评级体系。此项工作于12月底完成。(牵头单位:区环保局、区建设局)
10、探索制定重点服务业(如酒店等)碳排放指引,选取2至5家辖区示范品牌酒店,委托相关专业机构在碳盘查的基础上制定酒店业碳排放指引。此项工作于12月底前完成。(牵头单位:区环保局、区贸工局、区旅游局)
11、大力推进清洁生产。举办工业企业、餐饮服务业等行业清洁生产知识宣讲会2次以上,引导企业自愿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对于超标排放的企业实施强制清洁生产审核;选择1个条件较好的工业园区争创广东省“清洁生产示范园区”。此项工作于12月底前完成。(牵头单位:区环保局、区贸工局)
12、加强绿色建筑项目建设监管。新开工的建筑工程全部必须符合节能建筑的标准要求;要求所有新开工的保障性住房按照绿色建筑的标准进行设计和建设,所有新开工的保障性住房项目全部使用太阳能热水系统;把具备建设绿色建筑条件的新开工项目均纳入绿色建筑项目建设监管,积极做好绿色建筑示范项目的申报工作;完成2至4个绿色建筑示范项目。此项工作于12月底前完成。(牵头单位:区建设局)
13、推行太阳能屋顶计划。6月底前完成辖区推动太阳能等清洁能源应用的相关方案编制;所有新建住宅建筑必须使用太阳能热水系统,重点推动区管既有工厂宿舍、学生宿舍、医院住院部使用太阳能热水系统,鼓励居民住宅使用太阳能热水系统。此项工作全年持续推进。(牵头单位:区建设局)
14、大力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将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纳入《福田区经济发展资金扶持循环经济和节能减排实施细则》予以扶持,此项工作于6月底前完成;政府部门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在公共机构建筑节能改造中,建立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示范;制定红岭中学等5个试点项目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改造方案,并正式启动,此项工作于12月底前完成。(牵头单位:区发改局、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六)资源循环利用行动
15、开展节水型小区创建活动。组织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医院、住宅楼等20个小区开展创建活动,此项工作12月底前完成;鼓励高耗水行业单位参与节水型小区创建,打造1至2家节水示范企业,此项工作12月底前完成;推广各种适用的节水技术、节水设备和产品,此项工作全年持续推进。(牵头单位:区水务局)
16、打造再生水回用示范项目。2011年在机关办公区域和区属住宅小区各选1个试点,建设再生水深度处理及回用示范项目。此项工作于12月底前完成。(牵头单位:区机关事务局、区建设局)
17、打造学校雨水利用示范项目。选择10至15个有条件的学校开展雨水利用示范,建设雨水收集和处理系统,将校园内汇集的雨水用作冲厕、绿化和景观等用途。此项工作于12月底前完成。(牵头单位:区环保局、区教育局)
18、打造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示范项目。对具备条件的机关、学校食堂开展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试点,建立餐厨垃圾原位处理-资源化综合利用的新模式。此项工作于12月底前完成。(牵头单位: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区教育局)
(七)宜居城区建设行动
19、宜居社区建设行动。根据省市宜居社区创建要求,加快推进宜居社区建设工作,到2011年底,全区宜居社区创建比例达60%。(牵头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区环保局)
20、建立完善城市更新运行机制。年内启动对旧城区文化遗产、风貌特色、环境容量、承载力、活力等进行基础研究,制定明确的评价与选定标准,确定改造项目或保护项目;完善城市更新资金保障制度,构建市场化改造的利益保障机制和城市更新项目保证金制度。(牵头单位:区城改办)
(八)生态文明提升行动
21、倡导文明出行理念。结合文明劝导志愿服务行动,鼓励机关干部、社区居民每逢周六、周日在主要交通路口、公交站点、口岸等协助维持交通秩序,持续开展文明出行宣传活动。此项工作全年持续推进。(牵头单位:区直机关工委、团区委)
22、开展基层生态文明宣传。在各社区积极开展循环、节约、低碳知识宣传和以倡导低碳绿色生活为主题的社区活动,宣传可持续发展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方式,弘扬“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社会风尚;推广节能减排技术,发动辖区单位和个人积极投入到这项系统工作中来,通过推广重点示范项目,形成示范带动效应,促进发展方式转变,指导各社区创建低碳社区,从各个层面推动循环经济和低碳发展。此项工作全年持续推进。(牵头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23、将节能、节水、低碳宣传纳入重大主题宣传活动。制定生态文明城区建设宣传方案,在主要新闻媒体重要版面、重要时段进行系列报道,广泛宣传节能、节水、低碳的重要性、紧迫性以及国家采取的政策措施,大力弘扬“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社会风尚,提高全社会的节约环保意识。此项工作全年持续推进。(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
24、开辟网络宣传专栏。利用“福田政府在线”循环经济专栏,开展循环经济、低碳经济和生态文明方面的宣传活动,及时更新和补充相关资料与信息,宣传国家、省和市发展循环经济、低碳经济,建设生态文明的各项方针政策,提高全社会对生态文明城区建设的认识,鼓励和倡导循环经济、低碳消费方式。此项工作全年持续推进。(牵头单位:区发改局、区环保局)
25、开展企业低碳宣传。在辖区各工业企业大力宣传节能降耗等低碳生产知识,增强企业职工节能、节水、节约资源意识,建设企业循环经济文化,此项工作全年持续推进(牵头单位:区贸工局)。积极推进与低碳发展相关的技术和产品的研发与应用,提高企事业单位和公众对发展低碳经济重要性的认识,引导树立正确的消费观;积极推广优质、高效、低耗和少、无排放的生产工艺,此项工作全年持续推进。(牵头单位:区科技局)
26、开展公共区域低碳宣传。在建筑领域推行以绿色建筑为主题的低碳宣传,要求房地产开发公司在设计中贯彻“低碳建筑”理念,在城市更新工作中宣传推广低碳理念,此项工作全年持续推进(牵头单位:区建设局、区建工局、区城改办)。在公建领域,特别是区属各医疗机构、各机关办公机构、区属物业开展以节能节水降耗为主题的低碳知识宣传,此项工作全年持续推进。(牵头单位:区卫生局、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区物业中心)
(九)示范创建引领行动
27、启动低碳示范创建工作。探索建立低碳示范系列(低碳机关、低碳街道、低碳社区、低碳学校等)创建的评价考核体系,开展相关宣传工作,启动低碳示范试点的创建工作。此项工作于11月底前完成。(牵头单位:区环保局)
28、组织“低碳家庭”竞赛。4月底前制定“低碳家庭”活动方案,充分动员全区居民报名参赛,在“六·五”世界环境日启动,每街道组织不少于50户家庭;委托专业机构对参赛家庭人均水耗、电耗、碳排放等指标数据进行采集和评比,对优胜者给予表彰和适当的资金奖励。(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区环保局、各街道办事处)
29、组织“低碳学校”竞赛。4月底前制定“低碳学校”活动方案,组织辖区中小学校参与,在“六·五”世界环境日启动;委托专业机构对参赛学校数据进行采集和评比,对优胜者给予表彰和适当的资金奖励。(牵头单位:区教育局、区环保局)
30、打造绿色出行示范。以新洲花园、绿洲花园、全海花园等区属住宅小区和部分区办公大楼为试点,建立3条“自行车绿色出行示范路线”。此项工作于6月底前完成。(牵头单位:区建设局、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31、打造低碳建筑示范工程。全力推进福田环保监测监控基地大楼建设工作,以“绿色三星、低碳示范”的建筑定位,按《深圳市绿色建筑设计导则》和深圳经济特区《绿色建筑评价规范》银级标准设计和施工。抓紧完成项目可研报告的编制,争取6月底完成用地规划手续,12月底前完成前期勘察设计工作。(牵头单位:区建工局、区环保局)
三、实施步骤
(一)筹备阶段(2011年1-2月)。制定福田区促进循环经济推动低碳发展建设生态文明示范区“十二五”行动纲要和2011年行动计划,区委区政府成立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委员会及其办公室。
(二)动员阶段(2011年3月)。区委区政府于3月召开全区动员大会,对福田区建设生态文明示范区进行动员和全面部署。
(三)实施阶段(2011年4月起)。各成员单位按照本行动计划及本单位实施方案,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区监察局、区政府监督室和区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加强日常工作的检查和督促,推进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对进展较快、效果明显的建设工程项目边实施、边总结、边推广,全面推广典型项目和有重大推广意义的建设项目。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各成员单位按照《行动纲要》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将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工作纳入本单位重要议事日程,制定本单位实施方案,组织实施相关工作任务,于3月18日前将本单位机构成立情况、联络员报至区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二)资金保障
各相关单位务必确保落实2011年相关专项资金和工作经费,加快资金审核拨付,保证资金及时到位。制定相关奖励政策,设立奖励基金,对社区、企业、家庭、个人在生态文明建设行动中取得显著成效的,给予适当资金奖励。
(三)机制保障
将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纳入区政府年度重点督查范畴,同时纳入区环境保护实绩考核,严格考核该项工作组织落实完成情况,在环境保护实绩考核中实施“一票否决”,对于取得年度环境保护实绩考核第一名的区直部门和街道办事处,区委区政府予以表彰。
***:
福田区促进循环经济推动低碳发展建设生态文明示范区2011年行动任务分解表
重点工作
|
序号
|
具体任务
|
进度安排
|
牵头单位
|
备注
|
(一)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规划引导
|
1
|
将促进循环经济、推动低碳发展、建设生态文明示范区工作纳入《福田区环境保护和循环经济“十二五”专项规划》。
|
3月底前完成
|
区环保局
|
|
(二)迎大运环境质量保障行动
|
2
|
淘汰或改造4蒸吨/小时以下及使用8年以上的10蒸吨/小时以下的燃煤、燃重油、燃木柴和燃柴油锅炉。
|
6月底前完成
|
区环保局
|
|
|
3
|
推动工业企业、四星级及以上酒店实施中央空调余热利用项目或太阳能热水替代供热锅炉。
|
全年持续推进
|
区环保局
|
|
|
4
|
加强对建筑工地、物料堆场等城市扬尘污染源的控制,严格查处淤泥渣土洒落路面车辆。
|
全年持续推进
|
区建设局
区城管局
|
|
|
5
|
开展再生水冲洗市政道路可行性研究和试点工作,鼓励和提倡环卫清洁公司使用再生水作为环卫用水,试点利用新洲河、福田河下游水冲洗市政道路。
|
12月底前完成
|
区水务局
|
|
|
6
|
开展餐饮油烟控制专题研究,编制餐饮业审批指引。
|
6月底前完成
|
区环保局
|
|
|
7
|
协助市相关部门加强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督管理,推广使用国Ⅳ燃油。
|
全年持续推进
|
区环保局
|
|
|
8
|
实施凤塘河环境综合整治,完成红树林修复示范区污水处理设施调试;科学评估凤塘河水环境综合整治效果。
|
6月底前完成污水处理设施调试;12月底前完成整治效果评估。
|
区环保局
|
|
|
9
|
积极配合市水务部门开展福田河、新洲河流域环境治理相关工作,开展流域正本清源行动。
|
全年持续推进
|
区水务局
|
|
|
10
|
严查流域内偷排污染企业,加强对工业废水、医疗废水的监管。
|
全年持续推进
|
区环保局
|
|
|
11
|
在群众投诉激烈的噪声敏感区域,实施噪声在线监测监控,同时加强夜间执法巡查。
|
夜间执法巡查每个月不少于2次
|
区环保局
|
|
(三)生态功能修复行动
|
12
|
建设新洲南红树林生态公园,恢复红树林植物群落,修复滩涂,做好绿化和配套设施建设工作。
|
12月底前完成
|
区城管局
|
|
|
13
|
启动福田红树林生态系统碳汇方面的研究工作。
|
12月底前完成
|
区环保局
|
|
(四)产业升级改造行动
|
14
|
制定《福田区经济发展资金扶持循环经济和节能减排实施细则》。
|
3月底前完成
|
区发改局
|
|
|
15
|
安排扶持循环经济和节能减排项目资金(企业)800-1000万元。
|
全年持续推进
|
区发改局
|
|
|
16
|
制定“科技发展资金扶持低碳企业办法”。
|
3月底前完成
|
区科技局
|
|
|
17
|
完成扶持辖区低碳产业企业初创型5家以上、成长型2家以上。
|
12月底前完成
|
区科技局
|
|
|
18
|
全面巩固总部经济和现代服务业“双轮驱动”战略格局,强化以金融业为代表的现代服务业的优势地位。
|
年底前实现辖区年纳税额一亿元以上的单栋高端商务楼宇增加到50栋。
|
区贸工局
|
|
|
19
|
积极抢占未来产业发展战略制高点,促进互联网、物联网、文化创意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及低碳节能产业加快发展。
|
全年持续推进
|
区科技局
区文产办
|
|
|
20
|
在原福田燃机电厂更新改造的规划建设全过程贯彻低碳理念,力争将该园区建成低碳示范园区。
|
全年持续推进
|
区城改办
|
|
(五)能源清洁高效行动
|
21
|
委托相关专业机构制定福田区建筑物碳排放分级指引,初步建立建筑碳排放评级体系。
|
12月底前完成
|
区环保局
区建设局
|
|
|
22
|
委托相关专业机构在碳盘查的基础上制定酒店业碳排放指引。
|
12月底前完成
|
区环保局
区贸工局
区旅游局
|
|
|
23
|
大力推进清洁生产。举办行业清洁生产知识宣讲会2次以上,引导企业自愿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对于超标排放的企业实施强制清洁生产审核;选择1个条件较好的工业园区争创广东省“清洁生产示范园区”。
|
12月底前完成
|
区环保局
区贸工局
|
|
|
24
|
加强绿色建筑项目建设监管,积极做好绿色建筑示范项目的申报工作;完成2至4个绿色建筑示范项目。
|
12月底前完成
|
区建设局
|
|
(五)能源清洁高效行动
|
25
|
推行太阳能屋顶计划,编制推动清洁能源应用的相关方案。
|
6月底前完成
|
区建设局
|
|
|
26
|
所有新建住宅建筑必须使用太阳能热水系统,重点推动区管既有工厂宿舍、学生宿舍、医院住院部使用太阳能热水系统,鼓励居民住宅使用太阳能热水系统。
|
全年持续推进
|
区建设局
|
|
|
27
|
大力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将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纳入《福田区经济发展资金扶持循环经济和节能减排实施细则》予以重点扶持。
|
6月底前完成
|
区发改局
|
|
|
28
|
制定5个试点项目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改造方案,并正式启动。
|
12月底前完成
|
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
|
(六)资源循环利用行动
|
29
|
组织20个小区开展节水型创建活动。
|
12月底前完成
|
区水务局
|
|
|
30
|
鼓励高耗水行业单位参与节水型小区创建,打造1至2家节水示范企业。
|
12月底前完成
|
区水务局
|
|
|
31
|
推广各种适用的节水技术、节水设备和产品。
|
全年持续推进
|
区水务局
|
|
|
32
|
在机关办公区域和区属住宅小区各选1个试点,建设再生水深度处理及回用示范项目。
|
12月底前完成
|
区机关事务局
区建设局
|
|
|
33
|
选择10至15个有条件的学校开展雨水利用示范,建设雨水收集和处理系统。
|
12月底前完成
|
区环保局
区教育局
|
|
|
34
|
对具备条件的机关、学校食堂开展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试点,建立餐厨垃圾原位处理-资源化综合利用的新模式。
|
12月底前完成
|
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区教育局
|
|
(七)宜居城区建设行动
|
35
|
根据省市宜居社区创建要求,加快推进宜居社区建设工作。
|
至年底,宜居社区创建比例达60%
|
各街道办事处
区环保局
|
|
|
36
|
建立完善城市更新运行机制。
|
今年内启动
|
区城改办
|
|
(八)生态文明提升行动
|
37
|
结合文明劝导志愿服务行动,倡导文明出行理念。
|
全年持续推进
|
区直机关工委
团区委
|
|
|
38
|
开展基层生态文明宣传,在各社区积极开展循环、节约、低碳知识宣传和以倡导低碳绿色生活为主题的社区活动。
|
全年持续推进
|
各街道办事处
|
|
|
39
|
将节能、节水、低碳宣传纳入重大主题宣传活动,制定生态文明城区建设宣传方案。
|
全年持续推进
|
区委宣传部
|
|
(八)生态文明提升行动
|
40
|
利用“福田政府在线”循环经济专栏,开展循环经济、低碳经济和生态文明方面的宣传活动。
|
全年持续推进
|
区发改局
区环保局
|
|
|
41
|
在辖区各工业企业大力宣传节能降耗等低碳生产知识,增强企业职工节能、节水、节约资源意识,建设企业循环经济文化。
|
全年持续推进
|
区贸工局
|
|
|
42
|
积极推进与低碳发展相关的技术和产品的研发与应用,积极推广优质、高效、低耗和少、无排放的生产工艺。
|
全年持续推进
|
区科技局
|
|
|
43
|
在建筑领域推行以绿色建筑为主题的低碳宣传,要求房地产开发公司在设计中贯彻“低碳建筑”理念,在城市更新工作中宣传推广低碳理念。
|
全年持续推进
|
区建设局
区建工局
区城改办
|
|
|
44
|
在公建领域,特别是区属各医疗机构、各机关办公机构、区属物业开展以节能节水降耗为主题的低碳知识宣传。
|
全年持续推进
|
区卫生局
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区物业中心
|
|
(九)示范创建引领行动
|
45
|
探索建立低碳示范系列创建的评价考核体系。
|
11月底前完成
|
区环保局
|
|
|
46
|
组织“低碳家庭”竞赛。每街道组织不少于50户家庭参与。
|
4月底前制定方案;“六·五”世界环境日启动竞赛活动。
|
区委宣传部
区环保局
各街道办事处
|
|
|
47
|
组织“低碳学校”竞赛。
|
4月底前制定方案;“六·五”世界环境日启动竞赛活动。
|
区教育局
区环保局
|
|
|
48
|
以新洲花园、绿洲花园、全海花园等区属住宅小区和部分区办公大楼为试点,建立3条“自行车绿色出行示范路线”。
|
6月底前完成
|
区建设局
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
|
|
49
|
以“绿色三星、低碳示范”的建筑定位,全力推进福田环保监测监控基地大楼建设工作,打造低碳建筑示范工程。
|
6月底完成用地规划手续;12月底前完成前期勘察设计工作。
|
区建工局
区环保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