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
福田区残疾人机动轮椅车驾驶员:
根据《深圳市禁摩限电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源头治理工作的通知》(深限联[2016]3号)要求,自2016年3月14日起,深圳市将重点治理以下项目:(一)利用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实施非法营运;(二)违规使用电动三轮车;(三)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在限行区域、路段违规停放及违法占道;(四)电动自行车走机动车道;(五)生产、销售(含二手转售)、改装、修理企业(门店)生产、销售、改装、修理不符合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
为保障我区广大残疾人机动轮椅车驾驶员的安全,展现我区残疾人的良好形象,请各位驾驶员做好以下工作:(一)遵守交通法规,文明驾驶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二)不从事非法营运;(三)驾驶机动轮椅车时,要带齐残疾人证、车辆备案证;(四)不得售卖自己的车辆及将车辆借予他人驾驶;(五)不私自改装车辆。
如有我区残疾人机动轮椅车驾驶员因违反交通法规及其它违法行为等,相关车辆将被交警部门查扣,我区将协助交警部门依法处理,并没收残疾人机动轮椅车。
福田区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
福田区肢残人协会
2016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