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电气安全入万家行动
近年来,我区因电气安全隐患引起的火灾事故及用电安全事故比例一直居高不下。据统计,近五年来,我区电气火灾事故占全市12.27%,位列全市各区第三,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了巨大损失。为最大限度减少电气火灾事故及用电安全事故,结合辖区实际,福田区组织对2018年民生实事项目中排查出的隐患集中的城中村和老旧小区实施电气安全入万家行动,即以用电安全监测服务为主,建筑公共接地安全提升服务为辅的行动。
一、工作思路
为落实2019年我区民生实事项目“实施电气安全入万家行动”对用电隐患集中的城中村和老旧小区进行用电安全监测服务行动:结合市安委办《关于加强涉电公共设施和涉电作业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市消安委《关于印发
二、工作目标
在2018年城中村和老旧小区用电安全检测的基础上,对老旧小区和城中村公共区域未安装接地网及漏电保护点的地方进行安装,确保居民用电安全。同时通过向社会技术服务单位采购电气安全监测预警服务,及时发现电气故障,提前预警并形成记录,避免故障长期持续隐藏,从而争取处置时间,避免电气故障发展成火灾引火源;培训指导用户使用动态监测预警软件;***和指导用户处理预警故障。
三、工作范围和工程内容
(一)工作范围
根据2018年老旧小区和城中村电气线路检测数据的结果,拟在城中村和老旧小区开展用电安全监测预警工作,近期拟进行综合整治工程、旧改、棚改等改造项目的老旧小区和城中村不列入本次民生实事范围。对于用电安全监测预警系统运行过程中发现的故障隐患,按照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由业主及受益者落实整改,服务供应商提供指导。
拟建设用电安全监测系统数量:一是经正式发函区民政局、团区委、区妇联、区残联等4个部门提供并经各街道办核实的困难家庭名单;二是区安委办结合各街道老旧小区和城中村情况,经征求各街道意见,明确老旧小区和城中村用电安全监测系统建设区域和具体建设数量;三是各街道办结合2018年电气线路安全检测情况进行细化、明确。综上,本项工作拟在辖区安装10000套用电安全监测系统。
(二)用电安全监测预警系统构成及功能
监测预警系统整体架构分为三个部分,“前端感知”,“物联网通信”,“智慧安全平台”。
其中前端感知主要监控对象包含实时电压,电流,温度,漏电电流等电气参数。
物联网通信层主要将获取的监控数据传输至物联网平台,目前主要的传输方式有GPRS,NB-IoT,LoRa。
智慧安全平台主要通过采集物联网传输的信息通过后台逻辑判断将预警数据传输给相应层级的管理人员,为管理人员提供一整套消防(包括电)的管理工具,也为监管部门的执法提供数据支撑。
这三个部分之间紧密关联,相互支撑,一起构成了用电安全监测预警系统,实现远程电气故障预警。
(三)工程内容
①核查用电安全监测预警系统应用条件(部分可根据2018年电气线路检测数据复查),根据核查情况,开展系统设计。
②建议在征得用户同意之后,以户为单位,在入户前的最末一级后端配置电流互感器和温度探头,将电流互感器等设备安装在负荷侧,并由用电方负责其日常维护和安全管理等工作。
③就近配置接收互感器和温度探头信号的采集通讯模块,就近引入模块工作电源。
④远端建立后台数据库,接收、存储和显示现场采集通讯模块上传的信息。系统平台转移至“智慧福田”(至少先接入,在三年期满前完成转移)
⑤系统平台对数据库数据进行分析判断,发出预警信号,并分级推送至业主、物业、股份公司和网管员。
⑥定期维护服务和故障维修服务。
⑦系统厂家对用户需进行的隐患整改提供全面(从论证至运行)配合支持和指导服务。
⑧培训服务
a.用电安全监测预警技术及软件使用培训。
b.用电安全监测预警系统使用案例宣传、火灾案例宣传。
c.系统搭建期间的使用、故障案例宣传。
(四)监测预警要求
监测预警系统平台应将预警位置、预警类型及数据信息实时显示在监测电脑上,并通过手机短信或手机APP或微信公众号同步送达相关管理人员。预警信息传达时间不得小于20秒。区域监测主机应设置在单位控制室内:单位未设置消防控制室的,应设置在有人员值守的场所。
四、工作实施步骤
(一)筹备阶段(2019年4月20日前)
区安委办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采购一家专业技术服务单位负责实施建筑公共接地安全提升服务工作,包括开展用电安全宣讲工作和对2018年民生实事项目中排查出的建筑公共接地网缺陷开展安全提升行动。
区安委办研究起草《福田区实施电气安全入万家行动(用电安全监测)工作方案》,及相关配套性文件,组织召开联席会议,审定相关文件征求意见并修改印发。
经费需求由区安委办汇总后报区政府审定,按政府采购要求实施。三年期满后由用户自行与系统供应商协商是否续签服务合同,已续签服务合同的,其维护服务费和硬件更换费由用户100%负担。
(二)招标阶段(2019年4月21日至5月20日)
区安委办组织编制、审定招标文件,发布招标并完成项目招标工作。包括制定具体的用电安全监测预警服务供应商的采购招标方案和统一的验收标准,明确技术标准与要求,并对后续可能出现的咨询、质疑、投诉等情况进行处理及回复。
(三)全面实施阶段(2019年6月10日至10月30日)
区安委办组织宣贯大会,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分工及工作重点,督促各街道建立联席会议制度。
各街道具体实施,组织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或信息沟通联络机制,落实前期宣传工作,制定并落实辖区工作计划,监督供应商开展培训指导服务,组织协调城中村股份公司、老旧小区物业单位及业委会(业主)、社区工作站配合做好用电安全监测预警系统的搭建和后续培训服务工作事项。
(四)系统搭建、调试及验收(2019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
前期筹备工作完成后,中标供应商应组织有资质人员,根据设计图纸(方案)开展用电安全检测预警系统搭建工作,确保系统功能实现。项目过程中的设计图纸(方案)应留存备份,方便系统验收和评价工作的开展。
各街道办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对项目服务内容进行验收,核查项目是否符合合同要求。第三方专业机构须在2019年12月份前完成验收工作,并向街道办提交书面验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