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人民政府关于启用综合行政执法专用章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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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20日发表
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镇街综合行政执法的公告》(穗府〔2021〕9号),各镇街自2021年9月15日起实行综合行政执法。为切实做好我镇行政执法工作,提高案件办理效率,满足办案法定时限要求,我镇决定从即日起启用“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人民政府综合行政执法专用章”。
该专用章仅限于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人民政府的综合行政执法文书中使用,与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人民政府公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人民政府
2021年9月24日
***: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人民政府综合行政执法专用章印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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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01 20:07:20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