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区民政局对区政协四届四次会议提案第20160037号的回复意见
樊成玮、马嵘、熊小英委员:
您们好!
您们提出的《关于强化居委会法定地位,解决居委会被边缘化倾向的建议》已收悉。非常感谢您们站在宪法、法律、法规的高度,深度剖析居委会建设目前所存在的现实困境,并提出了解决办法,指明了发展方向,这对于我们今后如何推进居委会建设具有非常好的指导意义。现就委员们所提建议,结合具体实际答复如下:
首先,向您们汇报一下近几年我们在加强居委会建设方面所做的一些努力:
您们在提案中提及的存在问题,也正是这几年市、区两级高度关注的焦点。2006年,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实行“居站分设”管理体制改革,目的是为了实现“双强”,即强化社区自治功能、强化社区行政服务,且明确:居委会依法履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职责,工作站则成为“政府在社区的服务平台”,依照《深圳市社区工作站管理试行办法》推进社区工作。经过多年实践,“站强居弱”已成不争事实,社区工作站基本上已变成没有法律地位的“实体”。对此,我们经常向上反映这些问题,争取在市级层面深化改革全盘解决。与此同时,作为区级部门,我们并未停止改革发展的脚步,而是重点从以下几方面逐步改变居委会被边缘化、空心化的困境:
一是完善制度。我们于2012年推出居民议事会制度,以社区党委为核心,居委会为主体,工作站为依托,不断改变居委会被空心化、被边缘化的状况,推动了社区自治发展。这项工作得到了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省委书记还亲临彩虹社区试点参加议事会,并给予了高度肯定,该经验也成为深圳市社会建设“风景林工程”的重点项目之一在全市推广。我们于2014年创新推出、2015年巩固升级、2016年持续推进民生微实事改革项目,搭建社区治理平台,让居委会在其中担当主导地位、发挥自治功能,进一步激活社区自治,激发社会活力,逐渐走出一条社区自治新路。据调查,居委会成员普遍认为此项改革让自治工作更有激情、更有底气、更有活力。
二是调整力量。在2014年的社区“两委”换届工作中,我们按省委、市委要求,顺利实现了“书记兼主任,成员交叉任职”达到两个80%以上的工作目标,进一步强化了社区党委核心领导下的居委会建设。我区从2009年1月1日起,已经停止社区工作站进人,并按照市基层管理体制改革的要求,逐步调整合并社区工作站,实行扁平化管理。目前,区民政局配合社工委正在完善以社区党委为领导核心,以居委会自治为基础,以工作站为政务管理服务平台,社区各类主体共同参与的“强核多元”社区治理新机制,把居委会建设摆在更突出的位置。
三是厘清职责。2015年,我们按照市委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进社区党建标准化建设的意见》,积极推进治理结构标准化建设,明确各类组织的功能定位,全面厘清党、居、站、社之间的关系。2015年底至2016年上半年,我们着力开展社区减负工作,梳理出六项《社区工作事项清单》,进一步明确了居委会职责范畴,完善居委会内部治理结构,推动居委会设置下属居务监督、公共卫生、人民调解、治安保卫、计生委员会等。同时,我们每年组织居委会成员参加省委党校、高等院校的培训,提高居委会成员履职能力和治理水平。每年的“社区邻里节”、“南粤幸福周”,以及“社区建设示范点”创建等活动均由居委会组织举行,让居委会的法律地位能够充分体现。
针对委员会所提问题,我们进行了深入研究,认为在实施过程中也遇到一些阻力:
一是《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从1990年1月1日开始实施,至今已有26个年头,作为无立法权的区一级部门,在比较滞后的上位法面前,在市级没有更好的法规政策支撑情况下,无法做出深层次的改革措施。
二是市里起草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的实施意见》虽经多次征求意见,但由于全市行政区划优化调整等原因,至今没有下发,一些体制机制障碍无法突破。
尽管如此,我们会按照您的意见建议,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正式出台《社区工作事项清单》,确定居委会依法承接、依法协助和依法禁入的“两正一负”工作清单,及时向社会公开。同时,明确创建、达标、考核和盖章等事项,健全准入制度,形成运行规范,强化执行实施,完善监督体系,进一步确立居委会工作职责。
二是以民生微实事为抓手,充分发挥以居委会为主体的居民议事会作用,利用好社情民意综合服务平台,建立健全居委会与“两代表一委员”沟通协商机制,进一步增强居委会服务能力。同时,强化居委会的自治功能,通过民生微实事项目加大宣传力度,重树社区党委领导下的居委会形象。
三是认真贯彻执行深圳市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的实施意见。待该意见正式下发后,我们将严格按照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市委市政府要求,及时完善配套措施,全力推进居委会建设,使之合法地位得到进一步巩固、应有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作为区一级民政部门,将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包括居委会在内的社区治理标准化建设展开全面深入调研,力争围绕委员们的意见推进居委会建设。
四是结合2017年新一轮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提前作好调研,依法加强居委会民主选举工作,融入委员们所提的合理建议,按照省委、市委统一部署,选好配强居委会成员,着力引导居委会依法开展自治、协助和监督工作,强化居委会的“枢纽、议事、监督、服务”功能。
五是会同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局,按照深圳市《关于推进社区党建标准化建设的意见》和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发挥社区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正确处理好社区党委、社区居委会和社区工作站三者之间的关系。
接下来,我们会充分吸纳委员会的宝贵意见,也会积极向上反映,争取市级政策支持,也期盼法律届的委员们积极向上呼吁立法解决相关问题。
再次感谢委员们的宝贵意见,希望继续关心支持我们民政工作。
福田区民政局
2016年10月14日